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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调2007年凭证式(四期)国债票面利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 02:09 第一财经日报
财政部25日发布公告,宣布人民银行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后,2007年凭证式(四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的调整情况。 公告内容包括,2007年9月15日(含当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上调至5.47%,5年期上调至6.01%。 2007年9月15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年期5.20%,5年期5.74%。 2007年9月15日(含当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81%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88%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05%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49%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5.76%计息。 2007年9月15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仍按财政部第26号公告中相关规定执行。 (新华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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