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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力推 长江电力公司债呼之欲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5日 12:5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王梅丽 北京报道 “估计长江电力公司(600900)债的利率可能为5%左右。像长江电力这样现金流稳定、资产雄厚的公司,它的公司债就跟政府债券无异。”日信证券债券分析师梁国桓说。 上周一,长江电力发出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长江电力发行公司债的方案,拟一次核准,分期发行不超过80亿的公司债。上周三,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称公司债的发行时机已经成熟。 不管从政策面还是实际操作上,公司债的字眼已经在媒体中频繁出现了两个多月。“仅仅从造势上就已经营造了很好的销售氛围。”一市场人士称,“本月下旬预计会有公司债出来”。 方案略有保守 “长江电力的发行方案还是以面向机构发行为主,保险公司是主体。”梁国桓说。 尽管政策不要求公司债要有担保机构,但长江电力在发行方案中还是让建行为公司债的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为目前在政策上要求保险公司投资有担保的债券。但政策上的限制我想随着公司债逐步走向正轨很快就会放开的。”梁国桓认为。 事实的确是这样。屠光绍说,现在证监会正在和保监会进行协调,希望通过协调将来保险公司也可以投资以后无担保的公司债市场。据屠光绍称,保监会的态度是积极的。 另外,长江电力还安排了回售条款,即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7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长江电力。华泰证券有关人员表示,这个条款一方面说明公司发行公司债的态度负责谨慎,另一方面也能令公司债在发行销售上更加顺利。 跨市场交易障碍影响有限 目前债券市场分为两个市场,一个是银行间市场,另外一个是交易所市场。而且这两个市场目前是处于相互割裂的状态。而公司债的推出给了打通两个市场间隔阂的契机。 在交易所上市的技术层面障碍早已扫清。7月底,上交所正式启动了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这个平台新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提供竞价、报价和询价等交易方式。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将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方式相结合的特点,为以后跨市场交易打下了基础。 尽管现在公司债即将推出,两个市场间的障碍还没有扫清。梁国桓认为,两个市场的交易主体有所区别,在短期内对公司债的发债影响有限。银行间市场以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企业等这些机构投资者为主,交易所是以基金、券商、个人投资者为主。银行间市场的参与主体追求的是长期稳定收益,不会像交易所的参与主体频繁买卖。因此,现在跨市场交易的障碍短期来讲对公司债影响有限。 而据一投行人士表示,如何打通跨市场交易目前监管层也只能边发行边制定政策。“现在都是设想,只有实践了才能看出问题所在。”他说。 记者致电长江电力有关人员询问进展程度,据他称现在就只等证监会的批复,与各方面的工作协商都在积极进行。“我们公司也希望拿到首单,现在在积极争取中。”他笑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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