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金不保盈利

2012年11月22日 08: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每个行业都有属于自己的潜规则,金融理财行业也不例外。在这里,以具体案例揭开银行时常会玩弄的几个小把戏。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或损失本金

  案例:2007年1月份,一位投资者在某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金额1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金100%全额保证,可能最高收益率封顶为18%,最低收益率为0%。眼看快到期,投资者致电银行的理财经理询问,却被告知产品的预期收益可能为零。

  提醒:保本型理财产品对本金的保证有“保本期限”,即在一定投资期限内(一般为3年或5年),对投资者所投资的本金提供100%保证。因此,投资者在保本到期日一般可以收回本金;如果提前赎回,且在市场走势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其次,保本不保盈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保本只是对本金而言,并不保证产品一定能够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水分多

  案例:有投资者国庆前在银行看到一款33天期限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4.2%。买后才知道,按照合同规定,这款产品到期日为9月29日,但理财产品资金至少也得次日到账,而今年国庆、中秋假期从9月30日开始,该产品的实际到账日最早也要到10月8日。业内人士称,根据“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投资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33天年化收益率4.2%和8天的“0利息”综合计算,实际收益只有3.38%左右。

  提醒:理财产品的资金占用天数绝对不只是计息的那几天,加上募集期和到账日,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往往会多出5天至9天,长短不一的“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利率一般按照活期存款利息或者不计息,摊薄了名义上的“预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不是实际收益

  案例:最近媒体报道,烟台市民王女士听信银行的一位理财经理的介绍,称某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最高可以达到10%,于是凑了100万元,购买了该银行的一款理财产品。过了一年,100万元剩下差不多91万元,亏了9%。

  提醒:2006年10月份,中国银监会发出警示,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的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实际上部分银行在发行投资较激进的理财产品时,故意只公布最高预期收益率,它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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