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多家银行不实行全额罚息 欠款10元内不付利息

2012年11月15日 07:30  北京日报 

  透支17万元,4年半未还,因银行“全额罚息”利息和滞纳金竟高达30余万元。近日来,银行“全额罚息”的做法引发争议,业内专家认为,各家银行对信用卡罚息偏重,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合理,信用卡滞纳金大大超过本金。昨日,记者从北京各大银行了解到,包括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目前均未实行“全额罚息”,欠款容差在10元以内的不用支付利息。

  所谓的信用卡“全额罚息”,是指持卡人当月没有全额还款,银行将对全部透支款项从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收取每日利息,直到本息全部还清。

  记者昨日了解到,中国农业银行目前实行的是“分段计息方式”,按照未还款实行余额计息制。如果未偿还的款项小于等于账单欠款总额的10%,且普卡欠款不高于100元,金卡欠款不高于200元的情况下,未偿还部分不计息。也就是说,在所欠款不高于欠款总额的10%的情况下,持卡人最高可享受200元的欠款免息。

  工商银行信用卡客服人员也表示,过了信用卡消费免息期,只针对应还未还部分计息,从消费日起计息,未偿还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收取。而交通银行信用卡也是只对未还款计息,全额未还则全额罚息,部分未还则部分罚息。相对于工商银行而言,交通银行多了一条规定,信用卡欠款额在10元以内,将不会产生利息。

  各家银行采取的这种“部分还款,部分计息”的方式,意味着信用卡持卡人只用对未偿还的部分付息。但是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部分银行仍然采取“全额罚息”方式。

  某大型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欠款金额在10元以内,我行视同您是全额还款,没还部分将会进入下个月的账单中。欠款金额要是超过10元的还款容差,就会按照全额计息。从银行入账日开始计收,每日按照全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利息。”这位客服举例说:“如果消费10000元,就算您在免息期间还了9989元,虽然只差11元没缴上,还得按照10000元的万分之五缴纳利息。”

  针对消费者的质疑,有银行业人士表示,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银监会规定。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偷换概念。“利息就是利息,对没有还的钱收取利息是天经地义的,但中国的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郭田勇称,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信用卡的目的是鼓励消费,“全额罚息”违背了这个初衷。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 新闻习近平李克强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 体育赵鹏头槌王大雷失误丢球 国足1-1新西兰
  • 娱乐姚晨曹郁机场被拍 婚讯曝光新西兰办婚礼
  • 财经日本专家算账:砸辆丰田损失中国要占6成
  • 科技三星高管称不会效仿HTC与苹果和解
  • 博客“张贤亮包养情人”真相 吉林大雪(图)
  • 读书尴尬照:蒋介石如何助美国总统选举(图)
  • 教育高富帅研究生入伍参军(图) 中国教育盛典
  • 育儿丈夫月薪3千妻子全职称幸福无关钱
  • 陈岳峰:2012年中国零售业发展回顾
  • 白明:从320个字读出的对外开放新高度
  • 艾诚:美国大量印钞让中国赚钱
  • 辜胜阻:十八大报告经济发展新亮点
  • 陶冬:日本拖不过第三个失落的十年
  • 黄鸣:揭黑打假是搞烂行业?
  • 老股民:中国会不会无限期推迟巴三新政
  • 如松:楼市再大涨会引发出口企业大倒闭
  • 刘远举:照顾偏才让中国考试制度更不公平
  • 于晓华:墨西哥教训对中国未来十年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