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佘韵卿)4月6日,建行储户孟先生的储蓄账户莫名被扣除2万余元,用于偿还其从未办理过的信用卡欠款。孟先生怀疑有人盗用其身份证信息办卡消费。昨天,建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孟先生“被办卡”一事属实,将返还其被扣款。
账户莫名遭扣款
4月7日一早,市民孟先生收到建行客服发来的短信显示,其所持理财卡于4月6日被扣款,扣款内容为“信用卡行使抵消权支出2万余元”。孟先生查询账户后发现,确实被扣上述款项。孟先生纳闷,“自己并无建行信用卡,为什么被扣款?什么是信用卡行使抵消权?”
孟先生随后致电建行信用卡中心客服,工作人员称,孟先生名下确有一张信用卡,并有到期未还款额2万余元。按《信用卡章程》相关规定,对持卡人未依约还款行为,建行有权从持卡人在该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取,这就是“信用卡行使抵消权”。
银行证实“被办卡”
近日,孟先生收到建行北京分行服务管理部工作人员答复称,其名下的信用卡办理日期为2011年9月。随后,信用卡中心北京卡部工作人员又向孟先生提供了该卡的4次消费记录,并让孟先生填写了“未办卡证明”。
孟先生怀疑,有人盗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没有本人签名的情况下成功开办信用卡。他说,通过银行核对持卡人资料时发现,该卡的所有者信息中,除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均与孟先生的实际情况不符。
昨天下午,孟先生表示,北京分行工作人员再次回复他称,已查证孟先生“被办卡”的事实,将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所扣款。
银行将报案调查
本月7日起,记者多次联系建行北京分行采访未果。昨天下午,记者以孟先生朋友身份联系该行负责此事的王姓工作人员,他表示,该信用卡持卡人办卡时所填的工作地址为“潘家园旧货市场”,他们怀疑银行在该市场开展办卡活动时,有人以假身份证办卡,“我们无法鉴定身份证真伪,所以不能说银行有责任”。对于如何处置涉事者,他表示,银行已准备报案,会将所有资料交与警方,依照警方调查结果,再做论断。
审核不严银行有责任
■律师说法
京华律师事务所康凯律师说,银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时,必须本人持自己身份证方可。若需他人代办,也应由被委托者提供双方身份证证件和申请委托书等材料原件。康律师称,银行办理信贷业务也存在风险,但此事明显为银行审核不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