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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套现调查:高峰时套现市场有70亿资金流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31日 07:43  金羊网-新快报微博
  CFP供图   CFP供图

  看似平静、简单的信用卡套现往往与高利贷、诈骗纠缠在一起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岛城城乡接合部一条满是烟酒摊和服装店的街巷。街角的一间小店其貌不扬。从外观上看,这是一间在厦门最常见的路边铺面,四五十平方米大小,装潢精美,有两名店员。

  与众不同的是,每到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周围店铺大多顾客稀落,这家毫不起眼的服装店却是人头攒动。大多数生意在更早的时候已经完成联络。30多岁的店主对于熟人介绍的新客户,都会谨慎地查问,除了问介绍人是谁,还会问到对方的工作等等。

  然后,过了早上10点,客户会像普通购物者一样进入店内。知道客户的兴趣不在这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上,店员会把他们带进角落的更衣室。

  不到一平方米的更衣室有一道暗门。

  暗门直通服装店二楼。平时很少在店里见到的店主,其实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办公。他的办公桌上摆满了POS机,每月流水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我们跟踪了几周,终于确定这是一个信用卡非法套现点。收取0.8%到2%的手续费,这是这一行普遍的收费标准。”翔安区公安分局民警陈远志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他们在这间狭窄的房间里,找到了满满几抽屉信用卡,800多张刷卡后的签购单以及3万多元现金。此外,还有60个不同银行的U盾。

  在2011年代号为“飓风”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厦门警方查获了34个类似的非法套现网点。警方估计,这个隐匿的市场高峰时有70亿元资金往来流动。

  看似平静、简单的信用卡套现又与高利贷、诈骗纠缠在一起。在这个庞大的链条中,POS机成为最为重要的一环。仅在“飓风”中查获的非法套现团伙使用的POS机就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个商家。

  警方认为,目前查获的信用卡非法套现团伙以及POS机贩卖网络只是冰山一角。而目前在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中,银行卡犯罪案件约占比五分之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坦言,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银行卡类犯罪的重点案件之一,也是侦办难度较大的案件类型。“公安机关已经成为最后一道防线。不把源头堵住,这个低成本、高利润的行业不断会有人以身试法。”

  隐匿的资金流转站

  与位于岛外的翔安区不同,厦门岛内湖里区的信用卡非法套现“刷卡公司”更多,手段也更“先进”。

  用于刷卡的POS机和付钱的房间往往分属两套不同的住房。套现者先在POS机上刷卡,然后到另外一个房间登记自己的借记卡,由“刷卡公司”转账,完成“无现金交易”。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抢劫,同时也可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即便我们逮到负责套现的人,缴获不了非法套现的POS机和收款条,也很难定罪。”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卫东告诉记者。

  套现者一般会在媒体上找到“无抵押贷款”或者“信用卡理财”的广告,这些都是“刷卡公司”的广告。其实,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套现、厦门”,也能非常直接地找到这些公司。这些网站看起来都十分正规。警方表示,2009年信用卡非法套现入刑后,“刷卡公司”更加注重隐秘而有效的宣传方式。

  “职业刷卡人多数选择在上午交易,并且尽量在公共场合,主要是怕遇到抢劫。一般第一次交易,都会选在麦当劳(微博)或者公共汽车站这种地方碰头,觉得没有可疑之处,才会被带去刷卡。”陈志远说。

  据民警归纳整理,“刷卡公司”一般都在市中心不显眼的居民楼里,“我们抓到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夏华路老的公寓楼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从门口看和普通住家别无二致,门口还喜洋洋地倒贴着‘福’字。”就是在这样一套房子里,每天都有数百万元资金通过POS机往来。

  事实上,在“飓风”中落网的45名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年纪大的不行,这种犯罪需要较高的智商。在厦门做得规模比较大的人,都是行业内‘信誉’很好的。”厦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王爱梅说。

  根据民警的描述,比较大的“刷卡公司”也不过四五个人,且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购买POS机、寻找客源。几个相当于小工的人,一个接待客户,一个刷卡、对账,一个负责把签购单整理打包。小规模的公司只有一两人。

  不过,黄卫东认为这些“刷卡公司”只是整个链条的终端,“这些POS机的提供者,才是一个更庞大、更专业的群体。”

  神秘的“上线”

  在为期三个多月的专项打击过程中,厦门警方一共收缴了52台POS机,基本来自厦门以外。

  在厦门被收缴的用于非法套现POS机来自江西、广西、安徽、河北、内蒙古等地。

  根据王爱梅梳理分析,操纵这些POS机贩卖网络的人多来自两广地区和安徽,“他们也是做一行专一行,对各地信息都比较敏感。哪里的银行正在推广信用卡和POS机业务,他们都知道,还会专门跑过去。”

  POS机贩卖链条的源头是各地与银行有一定关系的人。他们专门收集身份证,到银行申请POS机然后转手给POS机批发商。根据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讲述,一些“关系硬的人”可以在一个月内注册十几家公司,同时申请相当数量的POS机。这里一方面有人伪造工商档案等申请材料,也有利用合法商家名义通过正规渠道申请成功。

  比较关键的是不同POS机手续费的标准。有的机器可以达到每笔50元,有的是每笔30元,“50块钱手续费这种机子一般卖得很便宜,拿它来做专业套现的人不多,成本太高。不同银行申请的POS机,手续费不同。这是POS机市场价格差异的原因之一。”王爱梅解释说。

  “而且,交易中的‘上线’都会尽量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黄卫东说。

  在最后的买家那里,一台POS机的价格一般在4万元左右,不会超过6万元。很多时候,一台POS机会被转手几次。

  “做这一行的,机子都是换着用,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免得被公安机关发现。而且任何人都不会让自己手里的机子空着,经常把空机子租给别人,按刷卡金额抽成来收费,有时候这个环节每一笔只能挣0.1%至0.2%,但是积少成多。”王爱梅解释说。

  有的POS机可以半年就刷出上千万,也有的刷过几次就被银行停掉。由于银行系统的监控日益严格,很多人开始选择租用POS机,频繁更换机器防止被发现。

  一旦采用这种方式,“刷卡公司”和POS机就要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因为银行把钱支付到POS机机主的账户上,然后才能返回给“刷卡公司”。

  POS机机主抽成的比例一般是每笔百分之零点几,但刷卡次数很多,金额每月一结,机主扣下手续费后转给“刷卡公司”。

  很多POS机机主都主动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然而除了手机,其他信息都是假的。

  疯狂的POS机

  事实上,一家“刷卡公司”用100万资金就可以开张,“就能应付资金周转。一天的保底额是20万元,不然无法回收成本。一个月刷出1000万,他们就能赚到15万,只是一间屋子、几台POS机的成本。”王爱梅说。

  而按照现行法律,非法套现1000万以上者,才会被判处5年至7年的有期徒刑。

  从“飓风”行动落网的犯罪嫌疑人来看,一部分有从商经历,也有人曾从事IT行业。另外一部分人与当地的高利贷集团存在联系。非法套现的一个原则就是要保证手续费低于当地的高利贷利率,很多高利贷集团也经营非法套现生意。

  总体而言,这是一个“很讲求信誉”的圈子,套现者与“刷卡公司”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很多人把信用卡寄存在“刷卡公司”,根本不拿回来。

  另外一些比较大的“刷卡公司”还提供“一条龙”服务:如果有人需要大笔资金,他们就找身份证申请信用卡,提供刷卡,对方只需支付每月的手续费。这与高利贷已经没有实质区别。

  而一些高利贷集团则专门利用信用卡套现获取资金。比如“刷卡公司”自己找身份证申请信用卡,或者向持卡人借一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这张卡有57天免息期。

  第一月“刷卡公司”把10万元都用POS机套现,银行收取100元左右的手续费。然后用这10万元放高利贷。到第57天,再还上这10万元。这样用100元占用10万元资金近2个月。而高利贷的月息如果是3%,两个月利息6000元。每个月即使付给卡的所有者2000元,还是存在巨大利润。

  一名犯罪嫌疑人用这种方法半年赚了40多万元。

  公安部官员:POS 机流转使用已形成庞大产业链

  2011年,中国银联(微博)卡发卡量超过28亿张,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突破了40%。随之一同上升的,还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根据公安部“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公报,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相关案件2.4万余起,共抓获银行卡犯罪往年逃犯927人。

  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种类,银行卡犯罪为何会在短期内迅速增长,遏制此类犯罪的途径何在?就上述问题,《瞭望东方周刊》日前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巡视员张涛进行了独家专访。

  “全国至少有数以万计的人参与银行卡的伪造、盗刷、非法套现等违法活动。面对这样庞大的犯罪群体和日益激增的银行卡犯罪案件,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说,打击银行卡犯罪一刻都不能松懈。”张涛说。

  问:现在银行卡犯罪主要有哪些形式?

  张涛:银行卡犯罪,主要围绕着真卡、伪卡和机具展开的。这三者环环相套。真卡是指骗取真卡、洗钱、恶意透支等,伪卡就是伪造银行卡,机具主要指利用POS机和ATM机窃取卡信息、变现、套现等。

  问:看起来,POS机在银行卡犯罪里已经成为一个关键环节?

  张涛:POS机在整个犯罪环节中是很重要的一环。现在有人专门成立公司来骗取银行发放POS机,有人专门倒卖POS机,同时也有人买POS机套现。

  2009年12月15日,我们国家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银行卡套现犯罪纳入刑事犯罪的打击范畴,使这类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新的作案手法层出不穷。

  利用POS机实施犯罪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持卡人与POS机主勾结,名义上买了东西,但实际上没买,刷卡套现成功后各自分成。另外一种是POS机主不知道持卡人手里的是伪卡,持卡人在POS机商户那里买东西,然后通过其他方式再变现。

  POS机的流转和使用已经形成非常庞大的产业链。其中有的人专门是申请POS机的,有的人是批发POS机的,有的人负责零售,还有的人专门负责POS机解码。

  问:银行卡发行量的增大,使这种犯罪活动的收益越来越大?

  张涛:银行卡产业发展迅猛与银行卡犯罪增多有联系,不过也不是因果关系。但在快速激增的银行卡数字背后,必然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随着银行卡犯罪的发展变化,已呈现出“一条龙”产业化的犯罪链条,我们2011年成功破获一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的例子。

  这个团伙收购别人的身份证,然后找一些妇女拿着这些身份证去银行申办银行卡。之所以找妇女,是因为银行对她们往往放松警惕。最多的时候他组织了40多人去分头办卡。

  这个团伙会给这些妇女编组,包住宿费和车费等等,骗领成功后,他再从妇女手中购回。这些收购款就是妇女们的报酬,然后,他再出售出去。带U盾的卡一般可以卖到300元到500元一张,不带的卖到100元到200元。根据团伙首犯交代,一共卖出了2万多张银行卡。

  这是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只要需求存在,即便一批人被抓起来,其他人很快就可以再编织起来。

  问:在这些环节中,谁对银行卡犯罪预防起到决定性作用?

  张涛:第一关当然是银行。这种防范银行卡犯罪的宣传应该从银行柜台开始,无论是办卡还是申领POS机,都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程序。比如,办卡信息核对环节,如果他人代办,电话核对等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银行规章制度的落实、事后的追踪、现场访问等等一系列环节都能够预防犯罪。

  除了银行,老百姓自己也是一道重要防线。人们自己不注意泄露了身份信息,持卡人设置的密码又太简单,犯罪分子如果获取了他的身份信息,然后通过猜测就可破译密码。

  问:和国外相比,我国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情况如何?

  张涛:现在这方面在国外情况也比较严重,但是国外普遍采取的是上保险的办法,银行可以上保险,出现损失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我们国家,如果持卡人被盗刷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用密码来消费的。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不赔偿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持卡人用签名来消费的,如果被别人盗刷并能证明非本人消费的,银行负责赔付。

  追讨是比较困难的。最后把犯罪分子抓住了,有明确的赃款去向还好,如果找不到罪犯,或者他已经把钱挥霍了,就很难追回来。

  POS机刷卡返点银行银联都获利

  信用卡套现公司如何能获得大量可以用来刷卡消费的POS机呢?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告诉记者,信用卡恶意套现现象的存在,源于各大银行在信用卡方面的无序竞争,源于商业银行以跑马圈地、强占市场份额的方式发展信用卡业务。

  郭田勇说,由于在早期过于注重扩张速度,中国信用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反映在收入构成上。信用卡收入,第一是收取年费,第二是循环利息收入,第三是扣率,从刷卡商家获得。在国外,银行在信用卡循环利息上的收入往往占到70%到80%,而在中国,目前银行业在信用卡方面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刷卡免年费甚至直接免年费的活动,银行在循环利息上的收入只占总收入的30%到40%。如此一来,商家刷卡消费的返点就成了信用卡发卡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在获得商家返点之后,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要进行利润分成,其中信用卡发卡行、POS机提供者和中国银联的分成分别为70%、20%和10%。如此一来,各个金融机构都希望尽可能多装自己的POS机。

  在我国,POS机分为直连POS机和间连POS机,分别由中国银联和各商业银行提供,银联和各大银行为了扩大自有POS机的覆盖范围,都逐渐降低了POS机安装的门槛。

  郭田勇介绍说,比如说在深圳,就出现过一些美容院、小杂货店,都能很轻易地装上POS机,刷卡套现、刷卡养卡的行为就有了温床。

  相关链接

  银行卡迷踪

  公安部经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银行卡犯罪也呈高发态势,犯罪的类型多样,手段翻新,呈现出智能化、职业化趋势。

  广东广州伪造境外信用卡案

  2011年3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一起伪造银行卡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利用互联网联系广州某智能卡有限公司,并提供10张境外银行伪卡样板给该公司,要求该公司每种样板制作伪卡1500张,共计15000张。6月15日,在郭某等人进行伪卡交易时,公安机关将郭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大型冲床机器1台和电脑、磁条等作案工具一批,以及伪造的境外银行信用卡合计1.88万张,其中成品1.49万张。

  湖南衡阳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2010年11月9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伙同蓝某窜至衡阳市工商银行江东支行,利用上线提供的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并于2011年1月11日,将主犯魏某某、胡某某抓获归案,现场就收缴涉案信用卡8000余张、身份证5万余张。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负责提供二代身份证,交由下线胡某某、肖某某、蓝某等人到全国各地办理银行卡,下线办卡后再以每张60至80元卖给魏某某用于其他犯罪。

  (本专题转自《瞭望东方周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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