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曾以各自名义贷款买房,婚后再买房按现行政策要算第三套房,怎么办?
婚前,陈宁和老婆的父母均以子女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小两口打算共筑爱巢时,却被多家银行以“购买第三套房”为由拒贷。
报道见报后,文中男女主角最近想出一招:以父母名义贷款买房,小两口“接力”还贷。
他们的想法成立吗?记者与陈宁夫妇一起进行了沟通,访问了相关银行——
陈宁的父母没有房贷记录,按理说以他们的名义贷款,不仅银行不会拒贷,说不定还能享受首套房政策。他说:“既然当初父母买房时是以我俩的名义贷款,我们现在何不以他们的名义贷款买房呢?”
很快,陈宁发现自己的想法遇到了新问题。按照银行规定,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必须小于或等于70年。因父母已年近六十,以他们名义贷款,贷款年限只有10年左右。这意味着,如果贷款60万元左右,即使执行首套房利率,月供也需6300多元。“这样还款压力太大,而且银行很可能不批。”陈宁再次郁闷。
在与朋友的讨论中,陈宁的一位朋友支了一招:以父母名义贷款买房,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在父母70岁后“接力”还款,这样不仅能顺利申请到房贷,还可延长贷款年限。
少数在汉银行在推“接力贷”业务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确有招行、农行等少数几家银行在推行“接力贷”业务。农行省分行营业部一个贷人士介绍,“接力贷”是指年龄较大的贷款人,可通过指定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来延长还款期限。这要求借款人和被指定的连带还款人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贷款人预计有稳定的退休收入,被指定连带还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陈宁为例,若其父母55岁,还款至70岁,贷款年限15年;之后,陈宁可作为指定连带还款人继续还贷15年,这样,这笔60万元的房贷实际贷款年限就可延长到30年,每月还款3200多元,月供压力减少近半。
“接力贷”算几套房?银行有争议
“虽然我曾贷款买房,但父母并无房贷记录,如果以他们名义贷款,是否能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确定贷款无虞后,首付几成、利率多少,成了陈宁最关心的问题。
对此,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个贷部相关人士坦言,二套房政策出台前,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没有多大区别,“接力贷”政策主要认借款人。“现在二套房和首套房利率差别较大,类似陈宁的情况,执行首套房政策还是二套房政策,抑或是前15年按首套房计息,后15年按二套房计息,目前还很难说。”
农行个贷人士则认为,作为指定连带还款人,陈宁有过贷款买房记录,银行在发放这笔贷款时,很可能执行二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