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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已有银行实施五成首付新规 购房成本增数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7日 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贷。

  不少已签买房合同并提交贷款申请的购房者陷入筹资困境 专家建议政策执行应设缓冲期

  本报记者黎雯

  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的新规前晚才公布,广州市不少银行昨日就称已接到新规实施的通知。有银行明确表示,对于之前贷款申请已获得批复但还未放款的购房者,也将适用新规。这意味着,在近期刚申请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市民,不仅要补足首付,贷款成本也将大幅增加。

  实施情况

  各银行新老规定执行情况不一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多家银行后发现,不少银行都已接到总行通知,要求按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新规办理房贷业务,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中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之前的房贷申请,仍按老规定执行,但今后申请的按新规执行。建行和光大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之前申请房贷但还未批的贷款,都将执行新规定。

  工行个贷工作人员则明确说明,不仅是新申请的、之前申请未批的贷款,甚至是已经批准但还未放款的贷款,都将参照新规执行。不过,对于二套房的界定,工行认为,若首套房贷款已经还清,再购房就不算二套房。

  但也有银行尚未执行新规,中信银行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房贷规定暂时还未调整,但该行也将于周一开会确定房贷的执行规定。

  市民反应

  执行新规后购房成本增数万

  “之前批的贷款都要按照新规执行,太不公平了。”前不久刚购买了二套房的方小姐表示。像方小姐这样刚购房就“被执行”新规的购房者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对已批贷款执行新规应属银行单方面毁约,而要他们为此付出代价太不公平,而对于已提交申请但还未批的购房者,监管机构也应考虑一个缓冲期,以避免因贷款问题产生的购房纠纷。

  以方小姐为例,她今年2月贷款购买了第二套房,总价180万,首付四成72万元,贷款刚刚才批下,还没放款。若按新规最低五成首付要求,方小姐需要补足首付18万元。“资金早就有计划,现在到哪里去找这要补齐的18万元!”

  利率从原本下浮到现在至少1.1倍也大幅增加了贷款成本。执行新规后,方小姐的购房成本要多5.19万元(参见右表)。

  银监会:

  个贷政策差别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确保购房真实自住与交易背景,贷前审查应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制止假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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