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平安银行为境内公司客户办理向香港汇出93万人民币进口货款,成功开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至此,平安银行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司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成为最近的一个热点。由央行牵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五座城市启动。国家六部委于2009年7月3日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圳继上海之后,成为试点成功的第二座城市。深圳地区已公布试点银行11家,试点企业91家。
平安银行作为首批11家试点银行之一,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和系统改造,在7月份成功实现了该项业务的平稳开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成功开办,标志着平安银行对公国际金融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两种操作模式,即代理行模式和清算行模式。代理行模式指具备国际结算能力的境内商业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而清算行模式主要是指通过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进行港澳地区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来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平安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目前采用清算行模式开展。对于境内企业而言,跨境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平安银行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并向人民银行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