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个月,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理财的第二道金牌就快下来了。
继4月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模式做出调整后,银监会再次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做出限制。
《上海证券报》报道,银监会本周拟发布一份将银行部分理财业务纳入表内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报道,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五月下旬下发各商业银行,要求银行理财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权,并严禁其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不包括打新股。
“此举将大大收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对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QDII、保本类产品以及类基金产品将产生不同的影响。”中信银行私人银行部一位负责人分析,“银监会的规定主要针对高风险产品,比如之前亏损严重的QDII以及直接股权投资等类基金产品;尽管对信贷类产品做出一些限制,但整体影响不会很大。”
剑指直接股权投资、QDII
此征求意见稿若最终出台,将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又一严厉的“紧箍咒”。
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有关理财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权的规定;该规定还严禁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这意味着,有关涉及PE及其他类基金银行理财产品都将被叫停。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博士介绍,尽管目前银行理财资金投资PE部分相对较少,但类基金产品发行款数不少。
据社科院理财产品中心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银行业共发行股票类理财产品241款。由于2008年上半年股票市场的飙升,一季度该类产品发行数量高达111款。其中,受境内投资渠道的限制,外资银行发售的股票类理财产品最多,占比近65%。
但是,由于部分产品的风险敞口过高,也引发了一些亏损。袁增霆介绍:“2008年中期以来,银行类基金类理财产品亏损达到30%~40%,属于亏损比较严重的领域。”
尽管此次征求意见稿没有对银行打新股设限,但由于商业银行对于银行打新股理财产品收益的担忧,仍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银行理财产品当中,类基金和PE产品所占比重非常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对投资PE是相当谨慎的。”广发银行个人银行部人士说。
同样,此次征求意见稿也将QDII置于更为严格的监管之中。
根据征求意见稿,理财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严禁利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变相代理销售在境内不具备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产品;严禁利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变相代理不具备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拓展客户或从事相关活动。
“2008年,QDII大面积亏损乃至引发的客户投诉风潮,也许是此次银监会下决心整顿的原因。”中信银行私人银行一位负责人介绍,“2008年,有一些QDII产品平均亏损都达到了40%。”
“2004年银行刚刚推出理财产品时,收益都非常低,也就比同期的存款稍高。QDII产品亏损也暴露出中国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上述人士介绍。
然而,商业银行人士普遍认为,仅仅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出了问题,就对银行理财产品做出收回权益的监管策略,似有惩处过重之嫌。1
“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已经超过了股票基金、公募基金,包括短融、票据非国债系列和非金融债系列的规模总额。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金融工具。”某大行零售银行人士介绍。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去年底,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销售额,即总募资金额约为3.7万亿元,而2007年相同统计口径的数据仅为9000亿元,一年时间增长了约四倍。
银信合作有望透明化
尽管业内人士对监管机构收紧银行个人理财投资范围的规定颇感担忧,但对另一些规定表示欢迎。
一是对于银行理财信贷类产品的调整,不少银行人士认为,相关规定并不一定意味着当前盛行的“银信”合作模式被叫停,但银信合作将有望透明化。
征求意见稿显示,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境内银行贷款等信贷资产,应符合五点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投资的银行贷款应为正常类且内部评级为优质的贷款,其他信贷资产的内部风险评级应在AA级以上;同时,监管机构对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信贷贷款,也做出了“发行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银行贷款和通过理财产品发放信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发行银行资本金余额的10%”的规定。
袁增霆表示,目前对信贷风险并没有明确的风险评估,对于盛行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商业银行并不清楚里面的风险及决定风险和收益的要素,也缺乏对企业或者项目本身的评估机制。
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负责人分析,目前盛行的“银政信”模式中,银行利用地方投融资平台,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放理财产品,进而充当地方项目资本金的现象很多。
“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银行是很难了解的。一些银行对地方政府有一个信用评价体系,设计了很多诸如负债率、偿还率的指标,但多数商业银行还是很难取得真实的数据。”上述人士介绍。
征求意见稿中还有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发售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理财产品),应将理财资金以及投资的资产纳入银行表内核算管理,并对资产方按相应的权重计算风险资产,计提必要的风险拨备。
对于将保本类产品归入表内监管,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人士认为,“其实,商业银行之前已经将部分保本类产品纳入银行表内资产。”
而“规定只针对大众理财产品,私人银行的高端理财产品不受此限制”的说法,多家商业银行理财研发人士均表示不认同。
东亚银行个人金融部一位负责人认为:“该规定对私人银行的影响是肯定的。目前,私人银行没有单独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仍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相关条例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