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售的多款理财产品在统一的平台上流通和交易,似乎是一条可以探索的创新路径。
“企业发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但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却不能流通。”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对CBN记者表示,目前该行正在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沟通,希望通过中债登的平台,实现银行理财产品的流通和交易。
据了解,中债登近日与多家商业银行积极接触,希望能够利用现有的系统为银行搭建可供理财产品交易的共享平台。
上述负责人指出,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建立银行理财产品的二级市场并没有任何障碍,但下一步需要与监管部门沟通,取得其支持。
商业银行为个人理财始于2005年。2005年,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银行理财业务放行,此后这项业务规模逐年扩大,银行所发售的理财产品种类也随着市场热点的变化而不断翻新。
银行理财业务具有开展时间短、募集规模大、产品种类多的特点。来自银监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开展理财业务的中外资银行共有83家。2008年全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募集金额达到3.7万亿元,截至去年底,余额还有8200亿元,同比增加了300%以上。
然而,理财产品的二级市场该如何构建尚有众多方面有待明确。昨天,一家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CBN介绍说,二级市场的建立相当于建了一个“大超市”,银行之间可以互相买卖理财产品,一些外部的机构投资者也可以进入该市场参与交易。
“这个肯定是受小银行欢迎的。”上述国有大行人士坦陈,一旦这样的产品流通市场建立,小银行可以迅速解决产品的渠道问题。“小银行可以去买大银行的产品,做二次发售,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丰富其产品线。”
但事实上,大银行对建立这个二级市场的需求并不迫切。“大银行在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上都有完善的流程,不愁没有好的产品和渠道。”上述国有大行人士进而指出,目前他们最希望的是政策层面能够尽快允许银行针对理财业务在中债登开设乙类账户。
据了解,目前中债登的会员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会员账户既可以从事自营业务,又可以代理其他机构做结算代理;乙类会员账户只能从事自营业务;而丙类会员账户不能直接从事债券业务,只能通过甲类会员代理。甲类会员主要由银行类金融机构担任。
“为理财开设乙类账户的目的在于把银行的自营业务和理财业务的托管结算分开,这是出于对防止风险的考虑。”中债登一位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目前对银行理财业务开户的政策限制还没有放开,中债登也在努力推动。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建立二级市场的问题,监管部门也表示有所考虑,但具体如何实施目前尚不明朗。“如何标准化是个问题。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千差万别,如何对产品进行标准化设定面临较大的技术障碍,也缺乏相关经验可供借鉴,目前只能说作为一种探索。”一位银监会人士昨天对CBN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