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10:27 中国金融杂志 

  董希淼

  近期,在国人为屠呦呦研究员获得诺贝尔医学奖欢呼雀跃的同时,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来到中国。10月9日,格莱珉银行创办者穆罕穆德·尤努斯教授在北京出席“尤努斯·中国社会企业周”交流活动,他提出努力践行的“三个零”目标——零贫困,零失业,零净碳排放。

  1983年,尤努斯在前期尝试的基础上,成功创建了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这是一个瞄准最贫困的农户并以贫困家庭中的妇女作为主要目标客户的组织,被称为“穷人银行”。2006年10月,该银行与尤努斯本人一起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作为一家类公益性组织,格莱珉银行最初的资金来自美国以及社会捐助,但从1995年起该行决定不再接受任何捐助,完全实现了财务和机构的可持续。经过多年发展,格莱珉银行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运作最好的小额信贷组织形式,并在全球范围内被很多发展中国家模仿或借鉴,中国也不例外。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杜晓山研究员创办的扶贫经济合作社。从1994年5月开始,杜晓山研究员利用格莱珉信托基金所提供的15万美元种子资金和福特基金会提供的5万美元项目资金,在河南、河北多地创建我国首批扶贫经济合作社,从服务对象到操作流程基本上套用格莱珉银行的运营模式。

  从格莱珉银行的运营看,其独特之处在于“五人小组、中心会议、社区议题”等模式,其中以“五人小组”最为核心。在孟加拉国,每个申请人都加入一个由相同经济与社会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组成的五人小组,每一组员的贷款请求都要由小组批准。如果小组内有成员还款记录不佳,会影响整个小组日后借贷额。

  “五人小组”是一种基于社会压力和连带责任而建立起来的组织,但这种压力与责任是建立在诚信之上的。全体小组成员并非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而是担负道义上的责任。只要有一个成员诚信发生问题,道德约束便很快流于形式。格莱珉银行根本目的在于为最底层民众提供服务,它以“五人小组”等形式将底层的民众连接起来形成生态圈,但这种生态圈是比较脆弱的。外部强势力的介入,如地方政府的干预,可能会在瞬间打破生态圈的平衡,让本有的风控措施失去效用。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虽然扶贫社项目总体上为农户脱贫作出了贡献,但部分试点项目存在拖欠贷款严重等问题。2014年6月,杜晓山开始将扶贫社“外嫁”给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下属公司。

  国庆长假期间,比屠呦呦研究员获奖消息更火爆的,是青岛“天价虾”事件。几只大虾让青岛人民热情好客的形象毁于一旦,代价惨重。而这起事件引爆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商家毫无诚信,大虾点菜时38元一份结账时却要38元一只;二是政府不当作为,物价、工商、公安等部门冷漠推诿。

  一种能够获得诺贝尔奖、被全世界赞美的格莱珉模式,为什么在中国水土不服进而举步维艰?这其中,当然与我们的制度环境如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渠道狭窄等有关。但从扶贫社的实践过程看,具体的原因与青岛“天价虾”事件类似,无非是两个方面:小额信贷的参与者如申请人、工作人员不够诚信,甚至主动造假;地方政府不当作为,过度干预,影响正常运作。不同的是,在扶贫社的案例中,地方政府是乱作为;而在青岛的事件中,地方政府是不作为。

  尤努斯教授经世济民的情怀令人钦佩,孜孜以求的精神值得学习。但是,格莱珉模式在中国,是不是能成功地复制、该不该快速地移植?我们应该有所思考。我觉得,在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环境中,谈格莱珉模式是很奢侈的。

  所以,在对格莱珉中国实践的反思中,我们可以发现,更重要的是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很多企业和个人之所以敢失信,重要原因在于失信的成本太低。因此,还必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以此倒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和提高信用水平。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要有恰当的作为。当下,在经济新常态下,有些地方出现了企业逃避担保责任、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地方政府对这些不规范的行为,要加大打击的力度,而不是无原则地保护失信企业。

  当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但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作者系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  贾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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