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聚焦金改十二五规划

2012年11月08日 14:50  《时代金融》 

  9月17日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着力点,并从改善金融调控、完善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7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同时提出了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向价格型调控转变《规划》提出,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系,更好地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宏观调控将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预见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适应了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发展模式均面临转型压力,货币、金融政策的国际协调难度增大。从国内看,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需要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调节国家开放经济的金融政策框架。

  同时,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等金融服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既是对过去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金融发展形势合理预判的需要。近几年来,央行货币政策在坚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调整经济结构关系的同时,努力实现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决策机制,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关注更广泛意义的整体价格水平稳定。在继续关注货币供应量、新增贷款等传统中间目标的同时,发挥社会融资规模在货币政策制定中的参考作用。近年来,随着间接融资占比逐步下降,新增贷款已经不能全面反映社会融资状况,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操作的效果。2011年,央行提出“社会融资规模”概念,扩大了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范围,大大提升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货币政策操作体系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机制,逐步增强利率、汇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推进货币政策从以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以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近年来,央行不断丰富货币政策操作手段,包括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交替使用。“十二五”时期,央行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将进一步增强货币调控的灵活性。

  《规划》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这也意味着政策职能定位将更加明确,财政部门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机制将更加完善。近年来,央行大力推动构建和完善逆周期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规划》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等总量调节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同时,建立、完善逆周期缓冲资本和前瞻性拨备制度,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配合、相互补充的体制机制。另外,要研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构建层次清晰的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和清算安排。

  构建现代银行业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一五”期间,我国银行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201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94.26万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152%,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2%,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217.7%,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在这种背景下,《规划》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银行业体系;大力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中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层配置、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以资本约束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银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的同时,形成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分工合理、相互补充、良性发展的格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对于我国当前的金融服务薄弱环节——“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规划》鼓励中小商业银行选择合理的市场定位,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加快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同时,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促进县域金融机构适度竞争。

  对于银行业改革深化的任务,《规划》提出要继续深化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职责边界,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推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研究国家对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持股比例,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要求,《规划》明确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

  由于在“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业面临实施新监管标准的要求,《规划》提出银行业监管机构要积极稳妥推动实施新监管标准,不断优化监管工具和指标体系,切实提升银行业风险识别、计量、评价、监测、控制和预警能力。坚持动态资本充足率要求,有效控制杠杆化水平,强化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流动性风险监管。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债并重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股票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证券机构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并转入常规……“十一五”期间,通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截至“十一五”末,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已达2063家,总市值26.54万亿元,分别较2005年末增长50%和719%;证券业机构总资产达2.05万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583%。

  《规划》规定,到“十二五”期末,我国非金融业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将提高至15%以上。资本市场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深化新股发行改革、完善再融资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等措施的陆续推出,也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从资本市场各个子市场来看,股票市场将成为未来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将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支持创新型经济发展;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完善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各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除此之外,《规划》同时提出,将继续深化股票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弱化行政审批,提高发行定价的合理性;探索建立优先股制度;健全退市制度,坚持优胜劣汰,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将是“十二五”期间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规划》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的多项措施,比如完善债券发行管理体制、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方面,则明确要求推动期货市场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等。

  优化布局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离不开证券业的规范发展。为此,《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做优做强,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规模和实力,同时大力发展资产管理机构,壮大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通过大力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服务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治理结构与内控机制,不仅有利于鼓励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也有利于不断提升证券业机构的规范发展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建立差异化竞争格局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业,实现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这是保险业“十二五”期间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不仅如此,《规划》还为建立现代保险业勾勒出了推进的路径。

  首先是要建立有现代结构的组织体系,即形成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包括推动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加强资源整合,依托保险主业,促进业务协同,提高运营透明度;鼓励发展养老、健康、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有超过150家保险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并已形成1 0家大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专业保险公司的数量和涉足领域也在增加。但总体来看,保险机构的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仍趋于同质化,创新力度不够。《规划》特别将建立差异化竞争格局作为“十二五”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意义非常重要。可以预见,下一步在多样化和多层次竞争格局的构建中,保险市场的空间和潜力将被进一步挖掘。

  其次是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业,为资金进入保险业铺平道路。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能吸纳更多的资金进入保险业,必将提升保险业实力,继而提升保险业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能量。

  在开通业外资金投资渠道的同时,《规划》也为保险机构的投资打开了更大的空间。包括支持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等。

  第三是强调保险业要在拉动内需中发展自身。《规划》提出要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以及与住房、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近年来,保险开始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百姓的生活,特别是社会关注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规划》显然是将保险业的“十二五”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拉动内需的大格局中,为保险业下一步发展找到了更精准的定位。

  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际收支持续较大顺差,我国外汇管理工作从重点管外汇流出转为流出、流入均衡管理。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针对跨境资金流向复杂、市场主体便利化需求不断增多的现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国外汇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有了很大转变,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监测分析和管理,实现了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审慎监管的有机统一。

  通过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十一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取消了行政审核、下放了审核权限,简化了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凭证和手续,为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截至2012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24万亿美元,10年间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超过10倍。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改革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例如,外汇持续净流入的压力依然较大、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面对挑战,《规划》明确提出,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在外汇储备经营方面,《规划》也提出,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多层次使用渠道和方式,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入研究和评估外汇储备经营的风险承受力,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多元化投资,优化货币资产配置,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的目标。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此前曾表示,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十二五”期间,外汇管理工作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坚持把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二是坚持把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关键点。三是坚持把服务和管理并重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四是坚持把加强监管协调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支撑点。

  此外,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投资总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严格把握贸易投资真实性,坚决打击违规资金跨境流动的同时,将不断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手续和流程,把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便利的用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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