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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期产品淡出市场:银行理财或回归代客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07:38  金融时报

  记者 孟扬

  银行应当从理财业务“受人之托,代为理财”的实质出发,利用银行自身的专业优势,真正为投资者做好全面的财富规划,引导投资者适时将理财资金投向具有真实投资价值的领域,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而不是单纯地依靠发行理财产品为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铺路搭桥。

  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1个月以下期限产品发行量环比减少233款,该期限产品占月度总发行数的比重也由之前最高的40%下降到26%。这表明,在监管重压之下,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局面似乎面临终结。

  与注重对投资者财富管理长远规划的外资银行相比,超短期理财产品发行的骤降,对中资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更加明显。业内专家预计,随着超短期产品 逐渐淡出银行理财市场,投资者在接受理财业务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长期资产的配置以及理财服务质量的提升,而这也正是中资银行理财业务进入规范和精耕细作的 动力。

  超短期理财产品遭严厉监管

  2011年银行理财市场继续呈现急剧扩容的发展态势,与上年度相比,短期化成为今年最主要的市场特征。但是,这样的格局正在发生转变。6月底, 银监会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明确了不得通过短期化和违规提高收益率等手段变相高息揽存。9月30日,银监会再发《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再次禁止以高息揽存的方式调节监管指标。11月11日,在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银监会再次强调“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 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

  “这其中可能存在变相高息揽存的做法引起了监管层注意。”普益财富研究员王玲玲表示。

  今年以来,由于加息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叠加效应,银行体系流动性趋紧,发行大量短期理财产品并竞相提高产品收益率以留住存款,成为商业银行缓解资金压力的普遍做法。

  据普益财富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商业银行共发行个人银行理财产品规模约13.35万亿元,且每季都有发行量扩大趋势。从投资期限上看,3个月以下期限产品占比为64%,而1年期以上产品占比不足3%,可见短期化格局明显,其中1个月以下的超短期产品达33.5%。

  但是,随着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银行理财市场的超短期产品发行量应声而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0月,1个月以下期限产品发行量环比减少233款,该期限产品占月度总发行数的比重也由之前最高的40%下降到26%,11月超短期产品下滑趋势仍在继续蔓延。

  中外资银行理财理念差异明显

  引人注意的是,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受此次监管重压的影响更大。据统计,在所有超短期产品中,中资银行的发行数占据了99%的比例。同时中资银行发行的产品中超短期产品占比达34%,而外资银行这一比例仅为3%。

  “严厉的监管措施直接导致中资银行超短期产品发行数骤降,而外资银行基本不受影响。从这一市场现象可以分析出中外资银行在理财业务上的差别。”王玲玲表示。

  在王玲玲看来,中资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出发点大多“另有目的”。如中资银行2004年推出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了应对外资行的冲击,留住客户;在 2008年到2009年,发展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了转移自身表内信贷资产,为贷款挪腾出额度;今年主要是为了保住存款,应对存贷比考核。虽然从效果上看,中 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总体上比较稳健,为客户的资产增值保值立下了汗马功劳,但由于其发行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配合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开展,因此如此的 发展过程受到监管较多,产品系列上缺乏连续性,难以长期为客户管理资产。

  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则更多地是传承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理念,以财富管理为核心,作为独立的业务,较少地考虑理财业务对其他业务的影响,因此受到监管约束较少,产品线变动较少。

  在产品设计中,外资银行基本以结构性产品和QDII产品为主打,多样的挂钩标的、收益结构和基金投向丰富了理财产品的种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中资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的现象。

  在理财服务方面,外资银行更加注重对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长远规划,而不是单纯地销售理财产品。例如恒生银行倡导“关心、贴心、良心”理财业务待客 之道,在对客户的资产背景、财务需求、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背景资料进行了多层次的深入分析后,结合不同生命周期的理财视角,由专业的投资顾问团队 与专属的客户经理、专享的产品研发团队一起,共同为客户制定、实施“最值得信赖”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并在落实执行过程中持续地定期进行调整。与中资银行 以短信、电话、互联网宣传为主的理财服务相比,外资银行的综合理财服务显然更能贴合投资者长远理财规划的需求。

  理财业务或回归“代客理财”本质

  业内专家表示,监管层对超短期产品的限制体现了其对银行理财业务回归实质的期望。

  事实上,银行理财的本质应该是如外资银行体现出来的那样,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银行作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受托人,其义务是尽责管理受益人的财产,并收取与委托人约定好的管理费用。

  “目前有些理财产品早已失去代客进行资产管理的本色,变成了商业银行突破信贷控制、规避风险监管、谋求高额利润的工具。例如有的商业银行运用发 行理财产品所筹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直接购买贷款或通过信托产品、私募基金投入项目,其实质是绕规模贷款;有的商业银行将发行理财产品所筹资金计入存款,以 应对存贷比约束和业绩考核,其实质是变相高息揽存。”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近日表示,今后理财业务一定要回归代客理财的本质,真正成为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真正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王玲玲也认为,银行应当从理财业务“受人之托,代为理财”的实质出发,利用银行自身的专业优势,真正为投资者做好全面的财富规划,引导投资者适时将理财资金投向具有真实投资价值的领域,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而不是单纯地依靠发行理财产品为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铺路搭桥。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超短期产品逐渐淡出银行理财市场,投资者在接受理财业务过程中会更加注重长期资产的配置以及理财服务质量的提升,而这也正是中资银行理财业务进入规范和精耕细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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