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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

  《征信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网友在支持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同时纷纷提出意见和看法

  个人信用不该成为垄断企业的一种工具,破坏公众微小利益的一种可能性,而应该成为一个让诚信在社会普及、权利和利益均得到保护的工具。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一经公布,随即成为网上热点。不少网友都支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但对于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一不留神就会“被征信”

  “贷款买房子,只是因为我的信用卡有过几次逾期还款,就上了‘黑名单’,银行竟不愿意贷款给我。”最近,网友“风中的影子”在论坛发帖,讲述自己买房时的郁闷事。尽管几经折腾,他最终获得了银行贷款,但申请的银行不仅提高了首付比例,还不能享受优惠利率。谈到不良信用记录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倍感委屈的他只能选择在网上倾诉,“我的工作性质是经常要在外地出差,有时不一定能保证按期还款。”

  他的遭遇不少网友也碰到过,说起银行征信体系,“被征信”过的网友们都有类似的郁闷。“因为在校期间办理的助学贷款利息没有及时归还,每月26元利息,有过几次逾期记录,就成了我信用报告中的‘信用污点’。不久前,我到银行贷款买房,就是因为这一连串的负面信息,贷款屡屡碰壁。”

  “今天,你上黑名单了么?”网友“拈花微笑”调侃道。随着个人征信体系的逐步建立,越来越多的信息被纳入到征信体系。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提高遵纪守法、恪守信用的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重大,大部分网友都对此表示支持。

  然而,面对征信系统建设中的问题,不少网友也有话要说。“目前的征信系统,涉及的项目越来越多。除了信贷环节之外,诸如水、电、气等民生项目欠费等也被列入征信系统中。更有甚者,市民手机欠费、醉酒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些城市也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毫不夸张地说,一不留神就会‘被征信’。”

  显然,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问题,已经成为争议高发区。面对征信体系的“不能承受之重”,有网友发出“个人信用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的呼吁。

  “水、电、煤气、手机费等相关收费企业本身处于垄断地位,如果他们可以将缴费情况纳入国家的征信体系这个‘公共设施’,其他企业,比如电脑维修服务、家政服务等也完全有理由将客户的缴费情况纳入个人信用。哪些信息可以纳入采集范围,一定要有严格审查,七七八八、林林总总的‘搭车’,只能让征信系统一上场便超载行驶,难行久远。”网友“金宝”希望个人信用体系不要成为一个“大筐”。

  不要让个人信用记录成了“黑账”

  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是大势所趋,它的发展和完善都将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本身就代表一种进步。有网友更提出,不要让个人信用记录成了“黑账”。

  “信用卡的广告牌、宣传单上,常常见不到逾期还款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提示,多数时候,银行工作人员总是在殷勤地劝说客户办理信用卡,许多时候还以免年费、送礼品等优惠措施吸引办卡,却往往忘记在办卡、用卡过程中履行告知和提示义务。一旦出现逾期还款就‘不动声色’地在客户的个人信用中记上一笔,这样的个人信用记录如何服人呢?”网友“都市夜归人”说。对于银行没有尽到告知客户的基本责任,不少网友也提出批评。

  “目前的征信活动许多是建立在权利不对等基础上的,征信机构享有诸多特权,被征信主体却少有权利。”征信体系建立过程中,作为评价对象的消费者却缺少发言权,让不少网友难以接受。大部分网友呼吁征信机构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避免稀里糊涂“记黑账”,并要求给当事人提供异议和申辩机会,在“污点”消除方面有清楚规范。“这些基于法律平等地位的诉求,必须通过公开、透明、清晰的程序安排得以保证,以免给未来派生一大堆遗留问题,陷入无尽的扯皮当中。”

  网友“胡大洋”也希望征信体系的建立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声音,“作为法治社会重要支柱和标志的个人征信系统,首先必须建立在法治和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上。征信方面的法律既要监督公民失信行为,又要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护公民权益,两方面不可偏废。适应市场经济建立起来的个人征信系统,当然不应带有‘霸王’性质。”

  个人信用别成了垄断企业的“催款单”

  我国目前的国情存在一些特殊性,如电信、水电、煤气、银行等为垄断行业,其本身诚信也遭到一些质疑,而这些行业遭受投诉的案件也为数不少。在此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公民个人遵守诚信,便遭到了网友的质疑。

  网友“天天好”对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是好事,但是,如果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依附于商业银行、电信等垄断企业,即使民众再有理,也可能难以为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辩解。在公众眼里,这样的个人征信系统很不靠谱。因为个人征信系统大多是依附于银行等垄断者建立起来的,所以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正因为此,个人征信系统就有可能沦为某些特殊利益群体的工具。”

  个人信用别成了垄断企业的“催款单”。网友“总是犯困”说,“个人征信体系是为了维护社会信用的,而如果一些垄断机构挟私欲而假征信之名搭便车,会使得整个征信体系本身的信用受到伤害。既然个人征信只是为了在信用机构证明自己信用的,那就让他简单一点,范围严格一点,否则,不仅失去了征信体系本来的意义,而且还会让某些机构假征信之名而念歪了经。”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人们守信用,征信机构首先得有信用。”网友“小康人生”质疑征信机构的信用。“一些电信部门的霸王条款雷打不动,每年都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再比如,有些银行一边在建立征信体系,一边却经常失信于民,关于房贷利率的调整朝三暮四……如果让这些大家说起来就‘愤愤然’的机构来掌控公众的信用度,人们的心里怎能踏实?”

  网友“兼济天下”建议将征信系统独立出来。“从国际经验看,个人征信系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不是依附于银行等垄断者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民众对当前的个人征信系统缺少必要的信任,这是个人征信系统最大的软肋,而征信系统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将是薄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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