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加伟 上海报道
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要“适应新常态”,其中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新常态必将催生金融的新常态。”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称。
在他看来,总体而言,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呈现为经济增长“三期叠加”,背后原因主要在于旧的经济增长模式还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而经济的新常态与旧常态之间仍存在许多的往复。
金融新常态
《21世纪》:你提到的金融“新常态”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仁杰:从具体表现形式来看,我国金融的新常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与经济增速回落相适应,金融业的增长速度将逐步回归正常。从整个金融业来看,如果经济增长速度维持在7%~8%,而金融行业的增速却保持20%~30%,这显然不尽合理,也不可持续。因为在这样的格局下,很多的金融活动实际上是“脱实就虚”“自娱自乐”。同样地,单个金融机构对其未来发展速度的预期也要更为现实、理性。
第二,金融的结构和生态将发生变化。一直以来,中国的经济金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一是“资金多,资本少”,造成企业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偏高;二是“间接融资多,直接融资少”,国民经济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三是“银行存贷业务多,其他业务少”,银行只懂得做存贷款,较少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今后,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这种局面将获得改变。一方面,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等新的金融服务业态将加快涌现;另一方面,由于金融价格机制更加市场化,未来利率、汇率的波动也将成为金融的一种“新常态”。
第三,金融监管环境将日趋严格。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新的规则。与此同时,国内金融监管也因势而变:一是维护金融稳定,对银行资本的要求更为严格,对流动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二是实施“栅栏原则”,要求把银行或其他不同类别金融业务及风险进行区隔;三是加强审慎监管,一方面要求银行的发展速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活动更加透明、规范。
《21世纪》:金融的这些“新常态”将给银行业经营带来哪些挑战和压力?
李仁杰: 我认为,银行的经营将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不良资产的持续暴露,风险防控的压力不断上升。
二是业务模式亟待转型,银行传统的盈利空间受到“两头挤压”。一方面银行的各项收益受阻,而包括资本成本、资金成本、合规成本等在内的各类经营成本持续上升;另一方面,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与组织的不断涌现也对传统银行的业务领域提出挑战。
兴业转型样本
《21世纪》:在上述新的挑战和压力下,银行业未来转型的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李仁杰:从国际成熟银行业务发展的共性来看,高度重视并重点发展轻资本业务已经成为全球主流银行的共同趋势。总之,银行经营转型的主要方向应该是“轻资本、高效率”。
具体为五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充当社会信用中介、资金中介向充当信息中介、资本中介的角色进行转变;二是从单纯参与信贷市场向积极参与包括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在内的整个金融市场转变;三是从重资产、重资本向轻资产、轻资本的业务结构转变;四是从习惯于持有资产至到期的模式向以交易管理资产为主的模式转变,如积极发展代客管理、托管业务等;五是要从“融资”向“融智”转变,要尽可能开展综合金融服务,提供整套金融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客户的“影子CFO”。
《21世纪》:兴业一直强调资本-收益比,能否谈谈兴业近期的转型路径?
李仁杰:从兴业银行的实践来看,转型的路径在于按照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和原则,着力打造“一体两翼”的专业服务体系。“一体”即传统银行业务,“两翼”中“一翼”为批发银行业务,类似于国际大银行的公司与投行业务,“另一翼”为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其带动的资产管理业务。
具体来说,传统银行业务的客户主要是中小微企业、零售客户,这类客户数量巨大,金融需求相对简单,将是银行传统存款、贷款业务的主要需求者,议价能力较弱,同时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银行应主动下沉重心,积极为这类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服务,以获得分散风险、保持适当利差、低风险权重的好处。
批发银行业务的客户主要是大企业、金融机构、公共服务部门以及各类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客户中的“高富帅”,金融服务需求较多,议价能力较高。银行必须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资本中介转变,加强客户细分与行业研究,一户一策,提供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代客交易、托管、做市服务等在内的一揽子、全流程、订制化、高附加值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其带动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类型比较广泛,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机构。银行需要重点提升的地方在于,业务模式要从“融资驱动型”向“咨询驱动型”转变,摆脱传统银行“影子”地位,真正回归“代客”与“受托”的本质。
建言银行“营改增”
《21世纪》:对于金融“新常态”下的金融监管,您有什么期待?
李仁杰: 目前金融业出现的两个趋势值得关注。一方面,金融业集团化、综合化将得以深化发展,各家金融机构将持续探索综合经营,各类交叉性、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创新不断增多;另一方面,众多非金融的机构开始涉足金融领域,跨界经营已经蔚然成风。
在此背景下,如果还是坚持机构监管的模式,不仅容易造成对金融机构的重复监管、监管不一致以及监管套利等现象,而且由于对涉足金融领域的非金融机构尚未明确也不易明确单一的监管归口,实际上形成了监管真空,从而潜藏较大的风险隐患。
由此,一是要以加强功能监管、营造公平环境为导向,按照各类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的本质属性和功能,对从事同一类金融业务的各类机构采取统一的监管规则。另外,还要注意摈弃旧常态下对银行监管的理念,尤其是新常态下不要把对银行业务的理解局限在存贷领域。
《21世纪》:接下来一段时期,金融业的一个大事情为“营改增”,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李仁杰:我认为,从银行业“营改增”来看,在具体税制设计上,建议对于符合银行转型发展要求的市场化、交易型的业务等,给予适当的税收支持。
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深入开展,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内部机构转化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这样原本属于银行内部的交易则相应转变为市场交易,从而增加了银行集团的营业收入。如果“营改增”只是把原来基于银行营业收入的营业税简单地转为所谓的增值税,很可能会提高银行集团的整体税负水平。
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金融(含银行和保险)服务项目的增值税一般都采取减免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对组成大量金融活动的复杂中间业务,其逐笔交易的税基很难评定。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