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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 外币理财产品 基金理财产品 |
| 产品名称 | 心喜系列2008159号人民币38天信托贷款理财产品 | ||
| 发行银行 | 北京银行 | 适用地区 | 北京,天津等 |
| 委托起始金额(元) | 50000 | 委托起始金额递增单位(元) | 10000 |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年5月15日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年5月19日日 |
| 委托管理期(月) | 38日 | 付息周期(月) | 38日 |
| 预期最高年收益(%) | 4.20 | ||
| 收益率说明 | 1、如果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国家开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投资者获得的年收益率为4.2%(此收益率以信托项目收益为参考依据); 2、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国家开发银行未履行担保责任,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低于上述年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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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终止条件 | 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如提前终止,银行须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本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进行公告。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 ||
| 申购条件 | 持有效证件至北京银行网点购买 | ||
| 管理费用 | 最终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高于预期理财年收益率的部分为银行收取的管理费,如实际收益未能超过预期收益则银行不收取管理费。 | ||
| 产品说明 | 理财期限短,预期收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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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点评 | 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受制于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履约风险,例如贷款的借款人破产或未按时还本付息并且担保人破产或未按时承担担保责任等,并受信托公司履约风险的影响。(2)利率风险:客户收益可能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也不允许客户质押;(4)其它风险:包括不可抗力等。客户在做出投资决定、签署产品合约之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合约以及《北京银行人民币理财合同条款》(版本号2007018)的全部条款与内容,并了解相关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和投资风险与收益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即应向北京银行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咨询及寻求解释。客户应仅在确认其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确认已从银行获得令其满意的信息披露、确认拟进行的产品交易完全符合其本身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之后,才可叙作本理财产品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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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8-05-16 浏览更多理财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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