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野蛮生长临近终结 央行有望划定业务红线

2014年01月07日 01:39  第一财经日报 

  刘田

  P2P网络借贷平台野蛮生长的好日子也许所剩不多了,因为这个行业有望迎来央行的严格监管。

  根据影子银行监管新规,对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网络金融活动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而在2013年11月下旬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一次座谈会上,央行已经表态: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新规明确,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

  2013年,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迅猛,但同时也潜藏很多风险,例如非法募资、倒闭、跑路、信息泄露等问题。尤其是P2P行业基本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近期更是出现一波倒闭潮。

  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去年年底央行和银监会密集地对P2P行业给出一些表态,不过这些仅是一种表态,还不是具体的管理办法。

  积木盒子CEO董骏对本报表示,监管新规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基础和监管风向标,开启了业内一直期待的合理监管的序幕,对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极其重要。

  上海拍拍贷首席执行官张俊称,资金池将是P2P行业监管的重点。参考管理部门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采取的监管措施,P2P采取自融、虚假标的、高额补贴等高风险业务抢占市场的行为将被严厉禁止。

  此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也多次强调互联网金融的“两条红线”不能触碰: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P2P不能有资金池的功能,更不能自己贷自己保。

  在上述座谈会上,央行方面还表示,应当建立P2P平台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P2P平台对于借贷双方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当尽到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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