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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 月利息达到10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2日 07:54  杭州网

  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 月利息达到10分

  警方提醒:面对高息诱惑千万得Hold住

  为扩大公司规模,迅速致富,他开出高额利息,盲目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后因无力偿还,四处逃窜。近日,在临安经侦大队民警的规劝下,他终于选择投案自首。

  吕某,42岁,临安玲珑街道双源村人,有一家规模不大的电缆厂。2009年,吕某准备扩大工厂规模,但因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他想到了向熟人“借”。

  刚开始,吕某以每月1.5%的利息,向别人借款。由于支付利息及时,他的口碑一直不错,所以愿意借款给他的人也越来越多,有的甚至主动借款给他。

  看到借款这么容易,吕某的野心也就更大了。他四处疯狂借钱,招工人,添设备,准备大干一场。为了快速凑到钱,借款的利息也开始暴涨,最高利息竟达到每月10%,也就是借一万元钱,每月需还1000元的利息。

  一时间,吕某过起了锦衣玉食的奢华生活。可惜“好景”不长,随着借款的越聚越多,每月需支付的利息也随之飙升,最多的时候每月光是支付利息就要150万元,远远超出了公司所能承受的范围。

  吕某说,后来他根本没有心思经营公司,每天为借钱还利息忙得焦头烂额。最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利息付不出,借款的人上门要钱,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跑路”。

  到了今年5月,临安市公安局终于将吕某等157位上网逃犯列为了重点追逃对象。11月,侦查员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吕某最近一段时间与他的一个朋友时有联系,于是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最后,吕某终于选择了投案自首。

  借着此案,民警也想提醒广大市民,高利息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追逐高额利息,出借钱款时,要提前了解对方的资金情况、偿还能力等等,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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