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行按规定收缴假币 市民拒绝行为过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4日 11:08  荆楚网
图为:赵敏想将这张盖章的假币收藏 (记者刘大家 摄)
图为:赵敏想将这张盖章的假币收藏 (记者刘大家 摄)

  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蔡能、张宏涛报道:“我做了20多年生意,还被这张假币蒙骗了,我一定要留下作个假币样本,让更多的人识别假币!”前日上午,武昌的赵敏(化名)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并不愿意将假币交给办理业务的银行。

  前日上午9时许,赵敏来到武昌彭刘杨路解放路口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在向一个存折中存入4000元时,银行柜员发现其中有张假钞,并抽出来给赵敏辨认。

  赵敏称“绝对不可能”,自己做了20多年生意,不可能收到假钞,再说这张钞票头像清晰手感正常。经银行工作人员指点,赵敏才发现水印、变色等特征明显不一样。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在这张假钞上,盖上了“假币”和一串编号,并提出要没收这张假钞。“不能没收,我要给我的丈夫、邻居们看看,让他们不再上当!”赵敏女士显得十分冲动。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由于赵敏接受不了假钞被没收,一直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涉。前日上午10时许,记者闻讯赶至该银行,经与赵敏和银行沟通,银行方面提供了《第五套人民币防伪特征》和《第五套人民币防伪知识》两份小册子,赵敏最终将假币交给了银行。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