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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发歪财帮人养信用卡 反被骗走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8日 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通讯员彭晓燕、翁恩华摄影报道)随着国内信用卡的普及,出现了一类不能够偿还信用卡债务的人群,与之相应的也产生了一群信用卡“养卡人”(专门替人解除信用卡的还款期限并提取相应手续费者),“养卡人”在发歪财的同时不意遭遇更具“歪”招的行骗者,自己帮人“养卡”反被骗走12万元。

  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通报这宗信用卡业务类的新型犯罪案件。

  “养卡”发展成新业务

  据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深圳新出现“养卡”业务,即持卡人在自己的信用卡欠款到期后,便将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码交由“养卡人”,再由“养卡人”将卡中所欠款项补款填平,以此解除信用卡的还款期限,成功后“养卡人”再在其自有的POS机上虚假消费以此套现,完毕后将卡交还原有持卡人并收取一定手续费。

  “养卡人”报案被骗12万

  目前,深圳“养卡人”群体庞大并有快速发展趋势,这其中甚至形成一种“业务”模式,一般是需要短期拆借现金进行周转的生意人、超前消费的“新生代”是“养卡”业务的常客。

  今年5月6日,“养卡人”曹某来到高新派出所报案称:其专门替“客户”从事信用卡套现“养卡”业务。今年4月20日9时许,一名自称“严某”的客户来到事主位于南山区高新园区的公司,并出示了身份证件。“严某”声称若事主能帮其解除信用卡还款期限,可付给事主1.5%的手续费,也就是1917元,曹某最后同意帮“严某”偿还3张卡中127800元欠款。

  洽谈中“严某”将3张信用卡抵押给事主。随后,事主分别向“严某”的3张银行信用卡共汇入了127800元,但事主用“严某”的信用卡套现时,发现信用卡已经挂失不能使用。此时“严某”已经不见了人影。事主曹某方发现被骗,他甚至不敢相信受害者是“养卡人”自己。

  突击收网4人落网

  接到报案后,高新派出所办案民警决定针对该起新型信用卡诈骗案一追到底,该所甚至组织重案队介入,经专案组调查,民警初步确定作案者是一个多人分工合作的团伙且散居在福田、龙岗一带。

  6月26日,民警了解到该诈骗团伙成员经常在福田新洲一带会合“议事”,专案组决定收网,当日上午11时,重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前往福田新洲和泰然四路、龙岗布吉同时进行抓捕行动,严某磊、严某敏、吴某云、余某波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经审讯,4名嫌疑人供认了通过信用卡诈骗的事实。原来嫌疑人严某敏以解除信用卡还款期限的名义,找事主曹某“帮忙”。当曹某往其信用卡里汇入了还贷款项后,其他3名嫌疑人马上向银行挂失了该3张信用卡,致使曹某无法通过信用卡套现,而嫌疑人严某也以上洗手间为借口离开了事主公司,从而骗取了12万多元的信用卡还贷款项。

  目前,严某敏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养卡人”曹某也在公安机关继续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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