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2008年11月份买了台轿车,在一家担保公司贷款7万元,每月还款2130元。今年4月份,由于刘先生出差,还款逾期20天,回来后,刘先生立刻把钱还上了。可还款后第二天,刘先生的车被担保公司强行扣压了。
车主:逾期还款罚金竟达3万元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买车的合同上只说明,如果逾期还款,每天要缴纳5%的滞纳金,根本没有“逾期还款可以强行扣车”的规定。
“他们说是代表银行来扣车的,并要我交3万元罚金。”刘先生说,买车一共才花10万元,怎么可能交3万元罚金。在扣押期间,该车还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这样下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撞人了,我是车主,责任谁来担!”刘先生为此事很上火。
担保公司:一切按合同办事
昨日下午,记者与扣押刘先生车辆的担保公司取得联系,一位江姓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刘先生从贷款购车至今逾期还款的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公司规定,逾期还款超过一个月,公司有权扣车。但刘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看过相关条款。
律师:担保公司无权扣车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范洪飞认为,目前法律中对汽车信贷中违约金的处罚额度并没有明文规定,主要靠市场与合同调节。担保公司与刘先生签订的这份担保合同中,对于违约时的处理显失公平。如果合同上没有“逾期还款可以强行扣车”的规定,担保公司无权扣押刘先生的车辆。另外刘先生逾期还贷的总额仅2000多元,而担保方却要求其缴纳高达15倍的金额,远远超过本金,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就刘先生的情况,他可以和对方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其减少违约金并归还车辆。
如果被扣押车辆在扣押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应当由担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扣押车辆有损坏,担保公司也应当赔偿车主的损失。因为第一,担保公司扣押车辆非法;第二,被扣押车辆在肇事时并不受刘先生实际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