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风险大 易泄隐私且违法

2014年01月07日 07:10  信息时报 

  “卡不离手、当场取现、绝不泄露密码……”随着信用卡的普及,诸如此类的信用卡套现小广告在网络上、街头路边也多了起来。除专门从事信用卡套现的不法分子外,也有部分实体店铺的经营者为赚钱1%~3%的手续费,也会以购物后退货的方式帮助持卡人套取现金。越秀法院邓法官表示,这种信用卡套现活动对经营者和持卡人均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恶意透支的”是信用卡诈骗行为,数额较大(广州市的标准是1万元人民币)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经营者而言,还存在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风险。很多从事盗窃、诈骗等等其他犯罪的犯罪分子会通过非法套现的方式将他人卡内的资金非法据为己有,经营者明知持卡人所持有的信用卡是犯罪所得仍帮助其刷卡套现,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持卡人而言,非法套现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在套现过程中,可能会有不法分子使用测录器复制持卡人的信息,继而克隆信用卡并盗刷,导致持卡人遭遇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与银行对簿公堂往往输掉的也是持卡人。此外,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的,还将会留有不良信用记录,即便之后归还了欠款,这些不良记录也不会完全消失,之后再想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买车买房等资金借贷将非常困难。

  邓法官提醒市民,信用卡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市民应当遵守信用卡的使用规则,规范自己的用卡行为,切勿以身犯险。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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