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仇日红)一男子从2008年起在光大银行[微博]等六家银行办理8张信用卡,拖欠数万元未归还银行,日前被南山警方刑拘。
今年11月26日,南山西丽派出所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委托人周某报称,嫌疑人李某元在2008年7月8日在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但他自2010年7月27日最后还款800元之后开始逾期还款,截至今年11月26日,其透支本金已经达人民币8861.22元,透支利息共计人民币977.72元,相关杂费共计人民币981.96元,合计共欠款人民币10840.9元。
另外,李某元于2009年5月20日在该行申请办理的另一张信用卡,自2011年4月18日最后还款200元之后也开始逾期还款,截至今年11月26日,合计共欠款人民币20330.4元。
在此期间,银行多次向其催收,李某元以各种理由躲避,拒绝偿还透支款。
接报后,西丽派出所成立专案组,民警连续走访调查,终于查找到嫌疑人住处,并在26日晚在光明新区某工业区内成功将嫌疑人李某元抓获。
嫌疑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专案组民警连夜审讯得知,嫌疑人李某元是湖南人,目前在深圳某公司工作,他称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不够一家人开销,加上生意失败,没有经济来源,分别于2008年、2009年在光大银行以及另外五家银行共办理了8张信用卡且恶意拖欠了数万元金额。嫌疑人李某元对恶意透支信用卡数万金额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西丽派出所已将嫌疑人李某元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恶意透支信用卡万元以上就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警方提醒,市民办理信用卡后,要依法依规使用信用卡,定期按时还款,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