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信用卡全额罚息质疑再起 霸王式收费何时休

2012年11月02日 09:44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日电(记者 王淑娟)近日,部分银行的信用卡“全额罚息”制度,被媒体报道后再度引发众多消费者不满。尽管信用卡“全额罚息”早已是老生常谈,但这项备受诟病的“霸王式收费”多年来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不少网民和专家纷纷指出,诸如此类的银行“霸王式收费”或“不吭声收费”还有很多,这样的收费方式,目前来看尽管合法但却不合理,与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期待更是相差甚远。

  所谓的信用卡“全额罚息”,是指还款到期日之后,如果账单里还有欠款,哪怕是几毛钱,都会被银行按全额来计算透支利息。也就是说持卡人一旦延迟还款,哪怕只是1元钱或者几毛钱,信用卡的利息和滞纳金就会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变大。

  以刷信用卡消费2万元为例,如果剩余1元没还,银行罚息比率一般为每天万分之五,但基数却是仍按照2万元计算,即用户即使偿还了部分资金,也仍需要为其支付罚息。

  金融信息研究机构“银率网”分析师庄可循指出,其实“全额罚息”可以说涉及“霸王条款”,持卡人在开卡时确实和银行有相关的合同约定,按照银行的理解就认为储户已经同意了这个条款。

  “作为储户来说,为逾期款项支付罚息合理,但对已经偿还的款项还要按照相关合同来罚息,这就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可以认定为霸王条款。”庄可循表示。

  实际上,全额罚息这项“霸王式收费”早已备受诟病,2009年2月,工商银行曾率先改变行规,取消了“全额罚息”制度。按照工行规定,以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工行的举措在国内尚属首例,但值得一提的是,几年过去了,并没有第二家银行跟进。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几家银行推出的是10元以下“容差还款”,即如果持卡人还款差额在10元以下,则可免罚息。除此以外,还有部分银行推行延缓还款日措施,但均需要持卡人提前打电话申请,并且延缓还款日一般在7天以内。

  庄可循认为,罚息在银行看来是对违背诚信原则的一种惩罚,因为信用卡其实是一种无抵押的小额贷款,银行对于不能还款的持卡人承担着较大的风险。“目前来看‘全额罚息’到底能否被全面废除,还是无法确定。所以在规则调整之前,持卡人要避免高额罚息,可能只有先改变自己,按照账单金额全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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