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炮轰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罚息一事,央视报道称,今年7月,陕西户县居民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高达约44万元,被警方刑拘。节目中专家指出滞纳金超过本金不合理。
记者调查发现,多家银行对于逾期还款持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全额计息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全额罚息虽不违法但有失公允,有霸王条款之嫌。
工行宽限政策受欢迎
记者上午从京城多家银行了解到,多家银行都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但计息方式则有两种:1、全额计息,2、按未偿还部分计息。
在记者调查的所有银行中,只有工行采用未偿还部分计息。也有部分银行推出了各自的宽限政策,比如对于全额还款的客户采取容差还款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只是拖欠了10元以下的未还款项,将被视做全部还清,不再全部罚息,只需在下期账单还清即可。还有银行给予了持卡人3天的缓冲时间,还款日之后3天能够偿还全额款项,都不算逾期。
专家普遍认为,全额计息不符合消费者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基本法理,信用卡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息比全额计息更为合理。
对于日息万分之五的标准,专家认为定得明显偏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日息万分之五,也就是合月息是15%。,年息是18%。这比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高得多。
国际惯例是个挡箭牌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对于持卡人未偿还全部透支金额采取何种罚息方式,目前尚无法律进行统一要求,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因此全额罚息并不违反法律。但是由于此种计息方式非常苛刻,惩罚力度也过高,绝大多数银行都死抱着全额罚息的方式不放,主要是因为全额罚息的收入可观,银行不愿意放弃这块大蛋糕,用所谓的国际惯例来做挡箭牌。
那么到底国际上对于信用卡未全额偿还的部分是如何收取的呢?
据银率网调查显示,以美国为例,对于采用最低还款额还款的持卡人计息方式原来主要是两种——平均每日余额法和双循环账单法。其中双循环账单法不是很常见,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机构在使用。同时由于其计息方式不合理已于2010年7月被废止。
美国绝大多数发卡机构采用的是平均每日余额法,这种方法的计算方式为把账单周期内的每天的欠款加在一起,除以账单周期内天数,得到平均每日余额,然后用平均每日余额乘以账单周期天数、周期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例如张小姐的账单日是每月1日,她在3月1日到4月1日期间,分别在3月5日和3月26日透支消费了1100元和2000元,那么她的平均每日余额就是1345.16元,若其发卡机构执行的年利率是15%,其应缴纳的利息为17.14元。
本报记者 熊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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