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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 恶意透支万余元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郑龙君 李兆虎) 捡到一张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仅没想着如何归还,还移花接木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透支现金一万多元。近日,在梁山县公安局民警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

  5月14日上午,家住汶上县寅寺镇的林女士到梁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信息,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了一万多元现金,请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接案后,梁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初步调查,于当日以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准予立案侦查。

  经过半个多月的查证,办案民警最终查实:去年12月5日上午,梁山县馆驿镇某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济宁办事时,在济宁市体育馆东门路边附近,捡拾到一张姓名为林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张某某便将这张身份证复印件留了下来。之后,张某某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用一张与林女士年龄相仿的女性照片拼贴粘接,用林女士的身份证信息办成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经“加工”后,张某某用假身份证复印件在某银行梁山县支行韩岗分理处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了一万多元现金。

  梁山县公安局韩岗派出所办案民警得知了上述情况后,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详细信息,遂多次到嫌疑人家中上门做规劝工作。6月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家人动员其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全部退还了受害人林女士的损失。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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