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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超1万就视为诈骗

看守所里,曲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看守所里,曲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一名老板透支数目之大在沈阳尚属首例,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拘

  为扩大公司规模,2011年曲某以公司的名义办了一张信用卡,最高可透支额度为50万元。

  其后10个月里共透支近50万元,曲某还款15万元后,仍欠款近40万元(加利息)。由于无力偿还,他选择了躲避……

  4月17日,曲某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拘。

  警方表示,其单卡透支近40万元未还,数目之大在沈尚属首例。

  “不经意间透支了这么多,我也没想到。”4月20日,坐在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看守所3号询问室里的曲某后悔不已。

  曲某原为沈阳超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是他自己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全国多家银行的ATM机维修,公司效益好时有200人。2011年1月13日,曲某在沈阳一家银行领到了白金透支卡,透支最高额度为50万元。曲某称,他办这张卡主要是为扩大公司营运规模。

  “我平时出差办事都用这张卡,每次也就几千元,没想到刷了这么多钱。”由于欠款数额较大且长期未偿还,2011年10月,他接到银行的第一次催款电话。“我当时就傻了,近50万元的现金,去哪弄啊!”

  曲某说,2011年公司开始亏损,许多子公司被迫关门,已无力还款,他拿出所有积蓄15万元交给银行。随后选择了躲避。

  2012年1月,曲某再次接到催款电话。此时,其欠款金额本息合计39.2929万元,其中本金为32万元,利息7万余元。曲某称,随后他再次选择了躲避,流动在全国各地。

  4月17日,沈阳市和平经侦大队民警在北京一旅馆内将曲某抓获。

  为帮他筹钱还款,曲某的妻子和孩子已回到安徽老家。“我在北京还有一处房子,看来也得卖了。”曲某说。

  “我原以为透支后可以慢慢还,不承想会被处罚,甚至坐牢。”得知自己的行为已属于诈骗,曲某低下了头。

  但曲某表示,吃一堑长一智,出狱后他还会贷款,但要量力而行,曲某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非实体性公司规模小,银行不给贷款,只能以透支卡的形式获取流动资金。”

  法理解析

  恶意透支超过1万就视为信用卡诈骗

  公安部门表示,近几年像曲某这样随意透支、透支后无法偿还的案例越来越多。

  对于持卡人透支金额超过本金1万元的,使用信用卡欠款期间经银行催收人员多次电话、信函催收,3个月以上的,仍拒不归还银行欠款,就可能被定为恶意透支,有信用卡诈骗嫌疑。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大军表示,对于透支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透支者,同样将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并处以一倍以上罚款。信用卡欠款超过本金1万元,依照刑法就将被视为信用卡诈骗,以诈骗罪处理,其起刑点为1万元人民币。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有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其中“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事处罚可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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