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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28万 签名非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9日 07:40  金羊网-新快报微博
  漫画:王云涛   漫画:王云涛

  客户将发卡银行、摩登百货告上法庭

  新快报(微博)讯 记者 刘倩 实习生 段可 报道 银行卡未曾离身,人也不在广州,却莫名其妙被狂刷28万!为追回损失,美籍华人何先生将发卡银行和广州摩登海购百货有限公司(下简称“摩登百货”)告上法庭,要求前者赔偿相应损失,后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6日,该案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开庭。

  据何先生称,2011年11月13日晚,他在广州使用银行卡时,发现余额不对后立即报警。次日早上,他又来到广州公安局海珠分局昌岗派出所现场报案。办案民警到发卡银行查询,显示其账户曾于11月9日17时36分在摩登百货消费了280579.60元。后办案警察到摩登百货调取现场录像、购买黄金等首饰的消费小票、银联消费单等资料,显示银联消费单上的签字人为王凤。

  何先生称,他11月9日20时后才从香港通关返国内,17时36分不在国内,前述消费行为非他所为。而且,他的银行卡未曾离身,也未交与他人、未曾将密码泄漏给他人,更从未被遗失或被盗窃。

  案发后,何先生曾多次与发卡银行交涉,要求兑现存款,但遭到拒绝。据此,何先生将发卡银行和摩登百货告上法庭,要求发卡银行依法兑付款项,摩登百货作为银行的特约商户,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焦点

  巨额消费是否属正常消费?

  在26日的庭审中,何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自开户以来,何先生所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的消费数额皆在几千元之内,消费类型也一般是吃饭、超市购物等,但案发当日却在摩登百货消费28万余元购买黄金等首饰,银联消费单上签的也不是何先生的名字,因此无论是从消费金额还是消费类型来看,这次消费都应属异常消费。基于以上理由,何先生的代理律师称,发卡银行和摩登百货在巨额消费发生时,未尽到审查、核对消费者信息的义务。

  对此,发卡银行和摩登百货代理人均坚称本次消费是正常消费。

  摩登百货的代理人称,案发当日整个消费流程完全根据《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业务协议书》(下称“协议书”)操作,确定该借记卡完好无损,无涂改和伪造嫌疑,且顾客使用正确的密码通过POS机取得凭证,所以百货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且称“公司是打开门做生意,没有义务审查消费卡的真假”。

  另外,发卡银行代理人还出示案发当日的消费明细,借以证明当日该卡的消费确实使用的是正确密码交易,“并无不妥,是为正常消费”。

  同时发卡银行代理人也表示,何先生被刷走的28万是在另一银行安装在摩登百货POS机刷卡消费,是何先生与银联之间的关系,“该不当是他们过错而非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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