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网讯(通讯员 晏晓婧、吴敏、武强)为了缓解欠款压力和维持日常开支,谢某先后向株洲市7家商业银行申办信用卡10张,套取资金20.4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他便采取更换手机号码、转让公司、搬离株洲等手段,逃避银行各种形式的催款。2011年3月9日,谢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上半年,犯罪嫌疑人谢某采取虚假注册的手段,注册成立了株洲东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经营汽车配件,自己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刚开始时的半年经营状况较好,但随着公司周转资金出现困难,再加上个人消费的增加,谢某开始向社会人员以支付月息15%的方式借高利贷。
随即,由于犯罪嫌疑人谢某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兑付每月到期的高利贷本息。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谢某便决定利用自己作为株洲东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在2008年前后向株洲市7家商业银行申办信用卡10张,套取银行信用卡资金,恶意透支20.4万元。
随后,谢某利用10张信用卡,以支付他人2—3%手续费的形式在POS机上套现,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以维持自己资金周转的需要和维护自己所申办信用卡的信誉。2009年上半年,谢某最终因无力偿还信用卡内资金,便采取更换手机号码、转让公司、搬离株洲等手段,逃避银行各种形式的催款。2010年1月30日,谢某在重庆大渡口区被交巡警巡查时发现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谢某对自己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