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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11:10 《中国金融》

  本刊记者 查子安

  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05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刘士余就《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怎样理解金融稳定的内涵和《金融稳定报告》的作用?

  刘士余:金融稳定内涵丰富,可以从多种角度和层面去理解,但国际上至今缺乏统一定义。根据我国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实践经验,结合目前有关国家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专家学者对金融稳定的理论阐释,我们认为,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宏观经济健康运行,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能够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而且在受到内外部突发性因素冲击时,金融体系整体上仍然能够平稳运行。

  《金融稳定报告》通过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及其变化情况,按照有关评估标准和方法,判断金融稳定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监测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维护金融稳定。

  记者:国际上金融稳定工作开展情况怎么样?

  刘士余:据世界银行统计,自20世纪7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全球有93个国家先后爆发了112次系统性银行危机。危机不但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而且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政治与社会矛盾。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及其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强烈冲击,把金融稳定的重要性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并促使人们拓宽对金融稳定内涵和外延的认识。

  国际金融组织非常重视金融稳定工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5月联合推出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FSAP),以此加强对成员国和地区金融脆弱性的评估与监测,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目前,已有80多个经济体完成了FSAP。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加强了对全球金融稳定性的评估,定期出版《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另外,国际清算银行发起设立了“金融稳定论坛”,定期召开有关金融稳定的国际会议,推动各国在金融稳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对金融稳定的关注程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世界主要国家中央银行先后推出了《金融稳定报告》,监测和评估本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与脆弱性,为判断金融稳定形势和采取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提供依据。1996年,英格兰银行发表了世界上第一份《金融稳定报告》。随后,法国、丹麦、瑞典、韩国、新加坡、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定期对本国金融体系进行评估,并公开发布《金融稳定报告》。

  维护金融稳定是中央银行的天然职能。中央银行承担着最后贷款人职能,并对保持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和保证支付结算体系的平稳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大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自成立之初就有维护金融稳定职能。近几十年来,维护金融稳定已普遍成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之一,并在理论和实践中被不断拓展和强化。

  记者: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要在近期推出《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刘士余:2003年,我国对金融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调整,中国金融业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从法律上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和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履行相关承诺,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金融创新力度亦在加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增加,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与此相应的潜在金融风险具有交叉性、传染性特征,存在演化成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因此显得更为突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攻坚阶段,保持我国金融稳定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大局。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进行全面评估,是正确判断金融形势、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必须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范,做好金融稳定评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从2005年起定期编写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内外各方在金融稳定方面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是向社会公众和国际方面宣传介绍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发展、稳定有关政策及成效的重要公开性文件。《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共同成为央行对外发布的三大重要报告。

  记者:本期报告对中国金融稳定的总体评价是什么?

  刘士余: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妥善处理了体制转轨时期积累的金融风险,中国金融总体保持稳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良好。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社会普遍看好我国的发展前景,为金融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党中央、国务院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了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增长,为金融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环境。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了币值稳定,为金融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金融业改革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绩显著。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财务状况明显改善,主要财务指标已接近国际大型商业银行水平,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开始发挥作用,中国工商银行财务重组工作基本完成,并已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扩展到29个省(区、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证券公司重组和改革的思路与框架基本明确,改革的政策措施已初见成效。保险业改革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基本完成。通过重组与改革,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总体好转,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财务风险得到控制,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正逐步发展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三是历史遗留的金融风险基本化解。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人民银行、财政部、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密切协作,有效处置了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了存款人、投资者权益,提高了公众对金融业的信心。

  四是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发展势头良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工具种类增加,金融创新稳步推进。

  五是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现代化支付体系初步形成,金融法治、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会计和审计标准、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审慎监管日益得到重视,人民银行、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日益加强,金融安全网建设初见成效,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和保险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正在加快研究建设。同时,我国积极推动金融法制建设,增强执法力度,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培育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依法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从而改善了金融生态环境。

  记者:中国人民银行如何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

  刘士余: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政法机关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维护金融稳定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要高度关注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注重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地区传染。三是要处理好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道德风险的关系,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四是要处理好维护金融稳定和提高金融效率的关系,既要通过审慎监管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又要避免因监管过度而出现抑制金融创新、阻碍金融效率提高的状况。五是要动态地看待金融稳定,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金融安全网,及时处理风险苗头。六是要全面考察影响金融稳定的各个层面,不仅重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而且关注宏观经济、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七是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综合评判金融稳定情况,防止用单一、简单的量化标准来衡量金融稳定。

  在具体操作上,维护金融稳定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密切跟踪宏观经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及其变动情况。第二个层面是,按照有关评估标准和方法,评估和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第三个层面是,根据评估和判断的结果,采取应对措施。在金融运行处于稳定状态时,充分关注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在金融运行逼近不稳定的临界状态时,会同或支持有关方面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系统性影响、财务状况基本健康、运营正常、出现流动性困境的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并推动重组和改革,转换机制,促使这些机构健康运行;在金融运行处于不稳定状态时,积极采取危机处置措施,对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持续经营的金融机构,支持有关监管机构及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推动经济体制、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改革,通过重点突出、协调配套的改革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

  记者:当前,我国维护金融稳定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刘士余:当前,维护我国金融稳定要特别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程度较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任务艰巨。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实现金融稳定的基础。

  二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发展较慢,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总体滞后,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银行承担了一些本应由金融市场承担的风险。资本市场目前仍面临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制度性缺陷,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亟待改善,股权分置问题尚待全面解决,证券公司规范运作急需加强。

  三是隐性财政赤字。国有企业破产重组中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有关地方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成后现金流不足问题以及部分基层政府的债务等形成的隐性财政赤字可能会影响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与效益。

  四是资金价格的管制与放松。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企业、居民和其他市场主体都需要适应从管制到放松的环境变化,应对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但是,目前金融市场尚不发达,金融衍生产品比较匮乏,可供市场主体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还不够丰富。有关市场主体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定价能力亦有待提高。

  五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完善。目前,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不足、经营目标偏差、缺乏明确有效的制约机制和市场激励机制等问题,影响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六是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监管。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应用以及金融跨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但是,交叉性金融业务同时也蕴藏着跨机构、跨市场和跨地区风险,投资者还缺乏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全面了解,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监管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是少数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的道德风险。金融机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下竞争的必然结果。但如果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均由政府来“埋单”,就会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不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增强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市场约束,还有可能诱发金融机构的盲目扩张和恶意经营行为。

  八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付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金融法制、会计和审计标准、信息披露、征信体系建设等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安全网尚待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实。

  九是完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系统受外部干预现象仍然存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约束机制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着金融稳定,甚至波及社会稳定。

  十是经济和金融全球化。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金融稳定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面临着诸如油价上涨、国际货币价格与币值的波动、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增多、国际政治纷争、战争和地区冲突等不可控因素。另外,全球金融体系一体化加强,金融风险跨境传染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记者:中国人民银行对下一步的金融稳定工作有何安排?

  刘士余:中国人民银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会同和支持各有关方面继续推进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优化融资结构、健全资本市场,加快金融安全网建设,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稳定长效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定。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推进和支持国有重点金融企业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战略投资者和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择机上市,发挥资本市场对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促进与约束作用。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是鼓励和推动金融创新。提高民族金融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我国金融业稳健经营、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要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企业改革与重组、居民收入增长与家庭资产多元化,加快包括服务产品、组织结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在内的金融创新。稳步推进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持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产品在内的综合经营。

  三是优化融资结构,健全资本市场。积极促进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特别是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功能,以促进社会融资结构的改善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做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尽快推出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推动公司债券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发行、流通、托管、清算、评级等多方面完善制度,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快速扩容。

  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网。银行业的金融安全网包括审慎的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和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稳健运营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当前要着重加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包括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内的存款保险制度,以期及时、有效地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重组再造,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既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要防范道德风险。

  五是促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积极支持和推进与金融业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建立和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六是全面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与分析。密切监测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跟踪研究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地区金融风险。探索建立金融稳定指标体系和早期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金融系统脆弱性的监测和评估方法,提高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水平。针对各种金融突发事件研究制定应急预案。

  记者:本期《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的结构框架是如何安排的?有什么特点?对今后的报告有何考虑?

  刘士余:本期《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综述中国金融稳定情况。第二部分分析宏观经济金融运行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第三部分讨论金融市场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关系。第四部分探讨金融业改革与发展,重点分析影响金融稳定的金融机构问题及改革措施。第五部分分析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生态环境,讨论如何从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标准、信用环境、洗钱与反洗钱、金融安全网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穿插于各部分中的18个专栏定向剖析一些关系中国金融稳定的重大议题及案例。

  本期《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第一期,报告既全面总结了近两年来中央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实践,又比较详细地介绍了金融稳定的相关理论和国际标准。二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侧重定性分析。这是因为,从中国国情出发,我们只有在厘清金融稳定的概念、明确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和工具的基础上,才能建立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本期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金融稳定性进行全面评估的初步尝试。我们尽可能全面地分析有关中国金融稳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但由于理论水平有限,又缺乏金融稳定评估的实践经验,本期报告肯定会有很多不足,恳请各方面专家学者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借鉴世界有关国家金融稳定报告的经验,努力改进金融稳定评估方法,做好金融稳定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的金融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每年发布一期《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并组织撰写《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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