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阶段既是整个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此项工作能否最终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如何开展整改,抓出实效,是商业银行在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面临的共同课题。光大银行着眼于构筑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目前,该行总体整改率已达90%。
半年前,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光大银行组织在全行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从
总行经营班子到分支行每位员工,对此项工作均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本年度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总行、分行、支行和关键岗位员工四个层次分别签定责任书,严格工作责任;建立周报告、周例会制度,加强对案件治理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实行“自查免责、被查重罚、举报堵截奖励”政策,鼓励大家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揭露问题。
第一阶段自查结束转入核查阶段后,总行抽调专门人力组成12个检查小组,对全行30家分支行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扩大检查覆盖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总行各管理条线部门也分别从分管专业的角度出发,对系统进行了检查。
自查和总行核查工作结束后,案件专项治理的重点转移到查出问题的整改、问责上来。这个阶段是此项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是案件治理工作能否最终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光大银行除了要求全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制外,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有效措施:一是各分支机构对检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指定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的落实进行监督;二是总行组织对分支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复查,及时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光大银行案件专项治理查出问题的整改率已达到90%。
在确保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光大银行还着眼构筑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注意区分制度性问题与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采取相应对策,一是下大力气抓好整章建制,组织专门人员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已过时不适应的规章制度确认后予以废止,对存在欠缺不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对制度盲区和空白点要制定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业务,堵塞漏洞,从制度上构筑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针对案件专项治理查出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尤其是对发生不良贷款造成风险损失、性质严重的重大违规行为重点开展问责工作,一些严重违规违纪者已受到了严肃处理。三是保持检查的持续性与经常性,对薄弱环节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反复检查、纠正、落实,使违规行为、制度问题和障碍得到根本纠正与解决。四是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建立再评价制度,保证稽核队伍体系的健康发展。随着这些措施的到位与落实,光大银行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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