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行内地拥有58家营业性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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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2:04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祝建华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中国银监会13日公布,香港银行与内地银行的合作正在不断扩大和深化,双方在合作中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拥有58家营业性机构,约占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是分支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
中国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银行在内地的发展,支持香港银行参与内地银行改革,将继续与香港监管当局保持密切合作,共同促进香港银行在内地稳健经营,不断发展,为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包括45家分行、10家支行,1家财务公司和2家合资银行。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24家代表处。在上述营业性机构中,38家机构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约占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在13家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中,6家是香港银行。另外还有3家香港银行获准参股内地商业银行。 据银监会介绍,银监会高度重视CEPA相关措施的实施工作。为保证CEPA的顺利实施,银监会于2003年8月与香港金管局正式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建立了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和建立年度双边磋商机制,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已建立了非常有效的合作关系,大大加强了两机构的信息交换,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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