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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应继续稳步推进国际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化经营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欧美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需要研究与调整推进国际化经营的战略与策略,循序渐进,稳步推行,以尽快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一流商业银行。具体而言,应切实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制定明确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研究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在制定战略过程中,一定要考虑银行本身的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客户战略、人才储备等多种因素,国际化的速度要与银行发展相适应。在实践操作中,应吸取日本银行业在跨国经营上盲目扩张的教训,切实依据战略安排,稳扎稳打,积极进取,注重控制经营风险。 二是充分认识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地区发展策略。从加强与国际市场接轨、把握全球金融发展态势、提高金融信息服务水平、学习国际银行先进经验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首先应将跨国经营的地域主要确定为亚洲、欧洲和美国三大金融战略区域,并根据各个战略区域的市场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将香港、新加坡作为国际化经营的学习基地,掌握市场经营的运行机制,培养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所需人才;可考虑将具有亚洲文化背景,金融市场准入条件较宽并与我国有密切经济、金融交往的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作为第一战略拓展点,充分利用进出口贸易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已经具有的较强覆盖性以及双方经济上的较强依存性,加快进入这些市场;在欧洲和美国等全球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学习借鉴国际知名银行在公司治理、资金运营以及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和进出口贸易的战略布局,有选择地进入新兴市场国家,通过在新兴市场国家有选择的分散经营,不仅可以降低系统性风险,而且可从经济的高增长中获得丰厚回报。 三是实现境内外经营的良性互动。国际知名银行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均通过发挥内部化优势,实现产品、客户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获取边际收益的最大化,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业务协调机制,以简捷的路径减少信息传递过程的损耗,减少行际之间、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提高业务运行能力;另一方面,境内行要利用庞大的业务网络,为境外机构提供人民币结算、资金清算等业务支持,并利用同本国跨国公司的密切联系,推荐其或其子公司到海外办理资产、负债或上市、发债等业务,海外机构可以为境内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跨国企业在境内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介绍境外客户到境内行办理国际结算、结售汇和贸易融资等业务,并为境内行提供各种衍生金融产品服务。 四是积极配合国内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实现银行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在现阶段,商业银行要根据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态势和特点,选择跨国经营的切入点,通过为跨国企业的延伸服务实现经营的国际化,以配合国家的能源战略和产业扩张战略为重点,实现与企业的互利双赢。 五是因地制宜,开展适合当地文化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业务。纵观国际知名银行海外经营的历史,凡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均实行了本地化发展战略,不仅十分尊重当地文化,而且能够入乡随俗,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当地文化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业务,得到了当地的高度认可。如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渣打银行在非洲开展作物金融等农业银行项目,在中东、巴基斯坦等伊斯兰教群众较多的国家开设伊斯兰银行,并在很多新兴市场国家提供小额无抵押贷款等。这些举措赢得了当地市场的信任并与本土文化做到了较好的融合。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方式逐渐由申设境外机构为主,转向兼并收购和申设机构并举。对于并购这种高成本高风险但高回报的跨国发展方式,商业银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并购要严格符合银行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我国商业银行在确定并购对象时,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充分考虑并购对象在地理位置、市场份额、行业前景、客户群、管理风格、总体风险和财务状况、成本和收益比较等方面是否符合自身的整体发展战略。同时,要注重业务的互补和服务功能的多元化,并购对象可选择具有一定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通过并购不同业务类型的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综合经营,提升银行的整体综合经营能力。 其次,要注重并购方式的选择。为保证并购收益的最大化,我国商业银行要避免简单地以现金方式完成并购,而应进行并购的成本收益分析,不但要采取多样化的并购支付方式,而且可以采取从参股到控股的分步并购方式。 再次,应加大对并购中细节的关注程度。我国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过程中高度重视被并购方股东的权益,加大对被并购方高管层的公关力度,并给予其一个职业上明确的预期,以增大并购的成功率。 最后,应积极与各监管层进行沟通,争取其对并购的支持。设计并购计划时应考虑各监管层的偏好和态度,尽量避免遭到金融监管层的反对。同时,并购操作过程中应积极与各监管当局进行沟通,争取监管当局对收购计划的支持。在收购成功后,明确当地金融监管层对被收购方的监管范围,继续全力支持当地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 (作者单位: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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