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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何以对发改委如此慷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 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朱少华

  因拖欠中信银行828万余美元贷款,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被判偿还。(11月10日《京华时报》)

  地方发改委作为政府的职能机构,正像黑龙江发改委解释的那样“本身没有经济收入”,别说贷款,就是出面担保都应没有资格,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那么当初银行为何如此慷慨大方呢?

  而且,按照实施情况,当初发改委贷这笔款是为了当地的“牡丹江制药厂”,这就更奇怪了,制药厂需要贷款,发改委怎能“一手包办”?

  谁都知道银行放贷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贷款不仅需要贷款单位要有还款能力,担保单位更需要一定经济基础,如果贷款单位还不起贷款的话,担保单位就要负起连带责任,甚至要代为还贷,而这一切有赖于银行的认真调查,如果调查不真实,银行首先要追查自己的失职和渎职行为。

  当然这些都只是针对企业和单位,如果遇到政府部门出面干涉,一切就简单多了。

  现在银行企业都是独立的经营机构,但在现实中常常出现银行一见政府部门出面“腿就软”的现象,什么纪律、制度甚至法律都可以“好商量”,以至于一些企业甚至是民营企业需要贷款时不先找银行,而是先找政府,而政府部门也仿佛“责无旁贷”,不仅为企业担保大贷特贷,更把银行当成了自己的“财政局”,只要需要立个名目就能从银行得到大宗贷款。

  黑龙江的这个案例不过是一些银行无视贷款制度、一些政府部门滥用职权的一个缩影。这一切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归结一点,就是双方都是在拿制度、职权、法律不当回事,都在讲“交情”,事实说明,这种“交情”是靠不住的,谁戏弄法律和制度,谁最终就要饱尝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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