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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引导农民自己唱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9日 15:01 21世纪经济报道

  蔡友才

  近年来,农村的金融供给实际上由农村信用社在唱“独角戏”,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存在金融机构单一化和垄断化趋势,金融抑制严重。由于农村正规金融的大量退出,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使得一些需要小额贷款的农民只能求助于体制外的民间金融,导致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迅速分蘖,造成我国农村民间融资现象十分普遍。

  应该说,民间融资的活跃、小额信贷组织和农村互助基金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村金融需求。但要解决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必须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合理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首先,支持农民成立真正合作金融组织。对农村分散而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民来说,通过自愿的联合实现资金互助是一种必然选择。如果农民、农户没有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为其服务,则大量县域金融市场的真空,就可能为民间借贷、地下钱庄等灰、黑色金融去填补。因此,大力发展以小农户为主体组建的资金互助组织,培育新型的以社区为边界的村级合作金融。

  其次,放开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发展地区性的民营银行。2006年12月,

银监会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但仍在现有银行机构体制框架内考虑,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三类机构都要由
商业银行
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很难操作,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放开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

  第三,支持民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村落、乡镇地缘和血缘为边界,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到工商部门注册、银行监管部门备案,成立以服务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小额信贷组织,用自有资金或捐赠资金发放贷款,严禁吸收存款。

  第四,引导民间融资,给“地下金融”合法化地位。要充分发挥民间融资信息对称、定价灵活和市场约束严格等优势,应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在制度层面上给予民间金融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作为金融体系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让合理的地下金融转为地上金融,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目前农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可以考虑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

  作者单位:江苏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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