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行长马蔚华两会提案银行综合化经营受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7:12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杨光明 王晓欣

  “作为全国商业银行总行行长中惟一的人大代表,每年‘两会’前,我都要多次征求银行同业的意见、呼声,对议案进行反复修改,力争使议案能够反映商业银行的共同心声。”此次来京参加“两会”的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同样带来了多个议案。其中,《进一步修订商业银行法,加快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议案无疑受到关注。

  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商业银行法》,正式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和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造成金融“脱媒”和存贷款利差收窄,使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受到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对综合化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马蔚华在议案中提出,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修订,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预留了通道,但至今相关促进综合化经营的配套政策都未跟上。为了保障我国商业银行稳健发展乃至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亟须对《商业银行法》作出修订,增加允许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规定。

  马蔚华认为:“经过2003年的那次修订,尽管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要报国务院审批,但毕竟留下了政策空间。目前,基金、金融租赁、信托公司等已逐渐向银行放开,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有所突破,但仍受到诸多制约,并进而给我国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

  首先,我国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后,虽然外资银行必须建立法人机构才能开展业务,但由于外资银行的母体都是综合化经营的银行,相比之下,中资银行在许多方面都处于劣势。如果不对综合化经营限制作出修改,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处境将更加不利。其次,随着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受到严峻挑战。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90%以批发业务为主,同时利差收入占到了利润来源的90%。如果不及时转型,我国商业银行在未来3年至5年将面临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生死存亡的考验。美国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经历了同样的过程。当时美国银行业也面临着“脱媒”的困境,虽然花旗等为数不多的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推动监管当局修改了法规,但很多没有及时进行战略调整的银行却出现了大面积亏损甚至倒闭。马蔚华特别强调,目前,我国不少商业银行已经上市,要保持盈利能力的平稳和可持续增长,非利差收入至关重要,因此,迫切需要在综合化经营上拓展空间。此外,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已经同国际趋势保持一致。他以招商银行

信用卡为例。5年前招行发卡时,预计8年盈利,没想到不到4年就实现了盈利。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信用卡收入占到招行
零售业
务中间业务收入的40%。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要适应形势变化,迅速作出改变,拓宽业务领域,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金融需求。

  他认为,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同时要满足以下几项基本条件:第一,投资主体和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机制等一定要完善。第二,对关联交易必须进行规范。第三,公司之间要有风险隔离机制,建立“防火墙”。子公司要独立承担风险责任,禁止将子公司的风险转嫁给母公司。同时,要禁止各个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或者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反向持股。最后,要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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