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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迫在眉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 10:43 金时网·金融时报

  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本报评论员

  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我国金融尤其是整个金融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而言,可谓是一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会议。会议精神表明,中国即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而农村金融改革将是未来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并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本次会议的亮点之一是改革当前过度集中的金融体系,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以适应农村和中小企业相对分散、小规模的金融需求,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会议明确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小额信贷等多种形式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鉴于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的现实,在这次金融工作会议上,国家决定将稳步有序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强化其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实行整体改制,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有专家表示:中行、工行、建行,它们是以城市、工业发展为主的银行,农村地区确实也需要一个为“三农”

  服务的大银行。并且,最为困难的农业银行改革在此次会议上基本定调采取“整体改制,择机上市”的改革路径,说明了我国国有银行的进一步重组改革更为具体和务实。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是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中坚力量。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必须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管理水平高、资金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因此,农行实行整体改制、服务于“三农”的定位恰恰与此思路相吻合。可以预见,中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农行改革、农信社改革以及政策性银行转型等措施,将会有力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走向深入。

  多年以来,我国农村市场一直缺乏有效的金融服务。与目前已相对发达的城市金融相比,中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的金融服务供给仍较薄弱,尤其是信贷服务。造成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薄弱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过高,农村金融供给缺乏竞争。自银监会2006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中外资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高涨。

  银监会在短时间内已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提出的到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的申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也表示希望到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再次成为大家瞩目的焦点。贯彻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就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而随着"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的提出,尤其是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的放低,我们相信,一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到农村去开办业务。

  要健全农村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等农村金融组织的作用。对于大型的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等需要农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给予信贷支持,对于中小规模的乡镇企业和农户需要的小额信贷,主要由农信社和一些小额信贷组织来满足,更主要的是要采取创新的方式满足农户的资金需要。众所周知,积极创新是保持农村金融服务可持续的活力之源。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就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不仅是弱势产业,更重要的是基础性的、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产业。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都采取特殊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保险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对支持"三农"的风险予以合理补偿,通过农业保险分散风险,引导银行回归农村、实现资金回流农村,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在加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不仅能发展保险业,也能降低涉农项目的风险,从而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三农"。

  农村金融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决定了我们应充分认识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地位,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来改善农村金融的政策环境。认真研究分析农村金融特点,实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立一个更完善、更有活力的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已绘就的战略蓝图在广袤的农村大地变成美好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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