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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蔚华: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积极实施新资本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4:02 《中国金融》
- 招商银行行长 马蔚华 招商银行有关工作进展与规划 信用风险量化方面的进展 作为一家上市银行,加之招商银行在香港有分行,比较早地受到香港监管当局关于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始终受到来自股东和市场的压力。从2001年底开始,招商银行就已经关注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新动向,开始着手以当时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信用风险量化的思路,来设计和改进招商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 2002年招商银行开始筹划对公司客户的内部信用评级,成立了内部信用评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推动有关工作,选择了穆迪公司进行合作,于2003年9月正式启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的开发。招商银行所定义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包括客户评级系统与债项评级系统的两维体系。其中,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已经于2005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主要方法是打分卡与违约率模型,可以实现对公司客户的风险等级分类和违约率(PD)测算,目前已经实现了两轮客户评级,公司客户覆盖面达到80%以上;债项评级系统于2006年底完成主体设计工作,并于2007年上半年正式上线运行。债项评级可以实现对不同债项的风险分类和违约损失率(LCD)测算。目前招商银行的债项评级已经覆盖所有表内外信贷资产。能计算违约率(PD)的风险资产已经占招商银行银行账户(不包括交易账户)总资产的40%左右,接近新协议内部评级法“不低于50%”的最低要求,预计到2010年该比例可以达到80%的最高要求。 下一步,在确定出违约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两个参数后,招商银行就可以测算出对公客户每笔债项的预期损失,预计2007年可以初步实现粗略的预期损失的计算。招商银行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利用以上参数,计算招商银行公司客户授信所需要承担的风险量以及相应的定价水平、风险准备以及经济资本。招商银行计划在 2007年底之前,初步实现“基于内部评级的风险定价、用经济资本配置资源、用 RAROC衡量绩效”的目标,建立起相对全面的公司客户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 从目前看来,招商银行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内部评级法基本要求,能为以内部评级法度量资本和进行资本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条件。由于没有外部评级和数据可以依赖,招商银行实际上是在按照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一些标准在做,如债项评级就超出了初级法的要求,由自己来逐步积累和建立违约损失率。 招商银行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建立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难,比如,数据积累不足,方法难以选择(特别是债项评级目前并没有国际公认的最佳方法),评级工具还需要进一步校验和实践检验,对零售资产、同业资产以及主权方面还没有建立符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评级体系(其中零售资产中信用卡和个人资产业务目前采用的评分模型还有待完善,并未与违约概率相挂钩),等等。 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的进展 市场风险方面。为更好地应对利率、汇率改革带来的挑战,招商银行2003年就与 IBM公司及IPS-SENDERO公司合作,引进开发了资产负债管理(ALM)系统。ALM 系统现已成为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手段。该技术内在的一些管理工具,如敏感性分析、缺口分析、持有期分析、压力测试、情景假设分析等现代管理工具,对量化、监控和管理银行的市场风险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尤其对执行新协议有关的第二支柱管理分析要求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要求都有直接意义。但由于受到我国人民币利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以及债券流动性的约束,招商银行在应用现有技术平台计量和管理市场风险方面只是具备了初步基础,还没有条件实现更高的国际标准。目前招商银行在市场风险的资本计量方面还是按照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离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新资本协议推荐的模型法,还没有开发独立的模型用以计量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方面。操作风险的量化方法相对复杂且不成熟,开发成本也比较高,招商银行本着认真学习和研究的精神,一直在关注这方面的国际经验,也包括关注我国监管机构的取向要求。 招商银行关于实施新资本协议基本看法与思路 中国银行业要进一步实施新资本协议需要有更周密的考虑。包括实施的范围、时间、步骤、标准、原则等等都需要作出切合实际的安排。 对于招商银行,我们的主要思路从一开始就是要通过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提供的一些方法标准是我们的标杆。但是客观地讲,以新协议为标杆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如果要实施新协议,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招商银行实施新协议总的原则是明确的,即“整体规划、分块推进、夯实基础、全面提高”。 整体规划:对照新资本协议的整体要求和监管取向,对风险量化管理体系进行整体布局。从现阶段开始,对信用风险首先是要完善已有公司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包括提高评级体系的有效性、有机应用评级结果、实现评级的全面覆盖、补充完善数据缺陷、与资本配置和激励机制有机配合等,还要加紧补充对零售资产、同业资产以及主权方面的信用风险量化工作。对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招商银行从自身实际和市场实际出发,选择“标准法”作为招商银行的风险量化和计量资本方法,致力于不断完善现有的技术平台,以最有效地执行监管部门的标准,并适应未来更高标准的要求。 分块推进:对整体规划中涉及的风险量化体系内容分块逐步完成,最终整合为银行总体的资本计量和管理体系。其中主体是信用风险量化体系。招商银行在信用评级、债项评级分块开发的基础上,对贷款定价、经济资本计量、资本配置、RAROC 等一系列风险量化和资本管理工具也要进一步分阶段、分模块开发。同时,要实现在全行层面整合各个领域的风险度量和资本计量,还必须规划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标准方法的有机整合,最终完成全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计量体系。 夯实基础:主要是信用量化基础和数据基础。新资本协议对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要求是最为基础性的资本计量工具,信用风险的度量和管理也是覆盖主要资产领域的基础内容。因此,立足于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不断完善现有的内部评级法,是实施新资本协议最具操作意义的技术基础。同时,评级体系的有效性、其他风险管理领域的有效管理,以及资本度量与监管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的数据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充足有效的数据是实施新资本协议和提升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因此,借助IT体系的规划和各项风险量化体系的建立,要搭建起招商银行良好的数据积累框架,加强对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应用,为今后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和综合管理分析能力,实现新协议所要求的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奠定必备的坚实基础。 全面提高:建立风险量化和资本计量管理体系是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的要求,完整的新资本协议还包含体制和管理方面的系列配套。招商银行还要从体制流程和制度文化两个方面不断改进,形成综合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既满足内部管理需要,也满足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有关要求。 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几点建议 保持监管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在部分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意味着在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有两套不同的监管标准。但是如何在这样一个不同标准的体系中实现监管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同样情况的银行,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所要求的资本可能会大于采用标准法所要求的资本,也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鞭打快牛”的情况,对采用更先进管理手段的先进银行要求更多的资本。因此,建议对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给予必要的激励,体现资本准备与风险管理水平相挂钩的精神。 三大支柱综合布局形成有机的监管体系。新资本协议所规范的不仅是风险资本的计量方法,还有管理要求和市场监督。在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过程中,倡导规范三大风险的计量方法,不能忽视对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所提出的要求。在这两个领域,如何合理有效地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出监管指引,实际意义不亚于风险计量方法的统一。可以说,在选择内部评级法、模型法来计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如何评价、比较、监督各家银行基于内部方法得出的风险计量和资本,如何引导银行真正致力于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而不仅仅是满足新方法下的监管资本要求等重大问题方面,监管当局的作用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应当同时考虑如何有效安排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监管指引。 加强指导和评估。有关新资本协议的文献浩如烟海,实际操作也纷繁复杂,对于各家银行来讲,需要监管部门的大力辅导。不仅在技术操作人员的层面上,更要在银行的中、高管理层中更深入地解析新资本协议的精要,以有力促进新协议实施方案的实施。具体方法也需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评估。 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要看银行内部,还必须兼顾外部环境。比如要实现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必须有有效的外部评级体系与银行内部评级相对照,或者作为银行校验内部评级体系必不可少的参照系。再比如对于风险的信息披露问题和监管的适度性问题,也是商业银行实施新协议后需要面对的。采用什么样的新指标能有效评价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要求披露什么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不同银行披露的信息如何比较等问题,都需要有新的考虑,也都需要监管当局积极创造条件。 加强国内银行的合作研讨。银行整个行业性损失数据是银行计算信用风险资本必需的重要参考。即使是从国际上看,也没有几家银行能够通过自有数据完成对违约损失率的计量,这实际上是行业性的难题。在这方面,整个同业无疑需要更广泛的合作,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有机协调。此外,在具体的工具方法上,在监管一致性标准等诸多的前沿领域,也需要银行同业加强研讨,共同探索提升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可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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