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工行是否还要做霸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 10:52 每日经济新闻

  凌建平 祝裕

  主持人:

  据媒体报道,近日,国内网上银行注册用户量最大的工商银行,将其新修订的该行《电子银行章程》公布于众,并在业内首次提出:由于网银用户自身未尽到风险防范的义务而导致的资金损失,银行将不承担责任。这部“新章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问题是,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哪个地区,对网银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及用户的责任界定还是“模糊地带”,银行与用户均缺乏必要的

维权依据。工行网银如此单方面利用“新章程”来保护自己难道不有点“防卫过度”吗?工行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难道还要继续做条款霸王吗?

  大众评判台

  严海渊:典型的垄断企业的霸王条款

  这个就是霸王条款,工行利用不平等的地位制定不平等的条款,明显不利于广大客户。我们不得不再次对中国的电信、电力、银行等垄断企业设置的不平等霸王条款表示遗憾和愤怒。

  励俊:银行应尽早自我规范

  工行这样做,我想一方面是和国内缺乏完备的信用体制有关,包括法律法规,这个问题比较大,并不是工行一家能解决的。所以只能期待政府。而另一方面,消费者举证等的确牵涉到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有延续性,和银行业一贯的垄断有关,这点我觉得银行应该尽早自我规范。

  乐宏文:法律上要有相应的指导意见

  理论上讲,银行自己写自己的章程没什么问题,毕竟工行也在上面讲明了如果是客户责任。只不过法律要对相关问题的灰色区域尽快出指导意见,不然必然会助长类似这样的章程变成霸王条款。

  何小姐:一概推给用户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是持卡人的疏忽导致

银行卡被取现,持卡人承担主要责任无可厚非;而如果
信用卡
遗失后经常被盗刷,这种情况银行、商户都有责任,但却都由持卡人来承担,则明显是在推脱责任。所以,银行把所有责任一概推给用户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何若灵:银行与储户本来就不对等

  网银失窃,责任由谁承担,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在目前法律尚不完善时,自然是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就是谁说了算。所以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对立的双方———银行和储户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不平等的。网银失窃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问题可能出在用户方面,也可能出在银行方面,但银行掌握着权力,所以他们具有裁决权。这样的条款,称为霸王条款毫不为过。“霸王”的权力需要法律来制约。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