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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贷款步入四大误区 风险防控重在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7:26 银行联合信息网

  摘要:在11月25 日的“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表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涉农贷款时,不宜实行优惠利率,其贷款利率应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从增长率来看,“十五”期间,我国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24%,而同期我国涉农贷款年增速比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增速低12个百分点。涉农贷款的低增长率,与银行难以抑制的信贷冲动形成了鲜明对比。从长远发展看,我国涉农贷款步入了四大误区,亟待转变观念。

  我国涉农贷款发展现状

  截至2006年9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1.3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9738亿元。全国2.2亿农户(其中约50%有贷款需求)中,在

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余额的农户已达7000多万户,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左右。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央行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适当优惠(降低),同时又允许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吸储利率适当提高。这种吸储利率提高,而放贷利率降低的政策,固然可能对农户有利,但存贷利差的缩小,将可能使多数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本来就资产质量低下和亏损严重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从长远看对农户也不利。

  我国涉农贷款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重贷款轻管理。

  涉农贷款一般金额小、笔数多,牵涉农村经济的方方面面。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贷款管理薄弱一直是困扰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顽症之一。据对几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调查反映,贷款“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较为普遍,且没有贷后检查记录,信贷资金的动态管理漏洞较多。以评估贷款风险为例,大多数对贷款户的现金流量分析、与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关联问题、信用状况记录等,均未作详细规定,更没有硬性要求,这种在没有认知和确定风险情况下发放出去的贷款安全性,根本就无法保障。

  因此,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多方面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为每笔贷款“把好脉”,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最大限度地规避信贷风险。

  误区二:重数量轻质量。

  农村“一哄而上”式的投资现象较为普遍,只要发现有人在某种项目上有利可图,就会不考虑市场需求、产品后续加工转化能力、实现终端产品科技含量等因素,千方百计地筹集资金(包括申请贷款)盲目随从。盲目跟从式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对信贷投放产生误导,结果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保证支农资金增量的同时,不仅要适时、适地支持“三农”发展,而且更要重视信息、技术、资金和特色产品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当好农民的致富参谋和金融顾问,充分利用信贷杠杆,正确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支农质量。

  误区三:重传统项目轻新项目。

  目前,在对“三农”的金融支持方面,绝大部分信贷投向仍集中于农村传统种、养业,而对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提高市场

竞争力、增加附加值方面,金融支持力度明显不足。2005年中央以 “一号文件” 提出了“发展
农业产业化
经营”的方针,明确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态度,这将是今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强有力的推进器。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应加大对科技兴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增加农业发展后劲,促进“三农”持续稳定增产增收。

  误区四:重形式轻创新。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渠道的日趋多元化,在很多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传统的基础农业项目已逐渐退为农民增收的非主流市场,服务业、高附加值产业以及农村工商业已迅速崛起并占据了“三农”经济的主流。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应转变观念,结合当地农村经济特点,以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出现的新的融资需求为指导,努力加大信用社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开发与新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支持农业的“主力军”作用。

  我国涉农贷款发展趋势

  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的运作成本比其他贷款要高,国内外经验表明,它应采用市场利率,才可能实现运作机构和这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这种进一步缩小存贷利差的政策是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是难以为继的。

  人为压低贷款利率,可能导致金融资源不愿去农村发展。最终结果是,只能靠行政力量推动涉农小额贷款,这样根本无法满足农户贷款需求。易纲认为,向借贷者发放贷款的利率应允许有较大的灵活性,并最终实行利率市场化,这是小额信贷项目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今后,应考虑取消或逐步取消扶贫贴息贷款的做法,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

  银联信分析:

  毫无疑问,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急需增强。过去,中国在金融供给上忽视了农村与城市、农业与现代化的工商业以及中国幅员广阔的地区之间的差异,结果农村不仅难以获得贷款,还通过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聚积资金,然后投入了城市具有更高预期收益的其它行业,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农村资金供给雪上加霜。银联信认为随着农村改革的落实和深入,涉农金融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和落实:

  1、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是优惠贷款利率,要在正常的贷款利率基准上适当上下浮,促使涉农中小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以刺激涉农中小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二是督促和劝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为涉农中小企业减轻负担。二是国家出面消化一部分涉农中小企业给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历史包袱,这样不仅减轻涉农中小企业贷款负担,而且化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从而为农村信用社更进一步扶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进一步完善对涉农贷款的管理办法和体系。一是要逐步完善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从资金来源、贷款期限、利率政策、保障机制、管理职能、规范评级、防范风险等方面加以界定。二是建立起涉农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发放、考核、绩效评估,为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推广搭建一个全面和谐的发展平台,促使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在管理上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3、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创新。要按照涉农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程度,创新贷款发放方式。要深入了解经济户、私营、民营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诚信度等问题,建立一套比较详实、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的资料文库,为评信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4、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为涉农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加强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投资指导和金融知识传导,防止盲目和重复建设。二是要加快自身电子系统设施建设,提高结算速度和业务办理效率,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本文由银行联合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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