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导致电池企业风险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14:59 银行联合信息网

  摘要:目前,我国广东省电池出口制造企业正在经受较为严峻的考验——原材料价格的飞速上涨、出口退税政策的取消和外国技术贸易壁垒“三座大山”已经快使广东省近百个电池出口企业难堪重负,如果这种情况再继续持续下去,一些中小电池企业将面临致命打击,并最终被该行业所遗弃。同时,各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全行业险象环生。因此,在对广东省电池企业投资时要加强谨慎。

  原材料飞速涨价

  生产电池的重要原材料来源于金属铅、镍。不过,2003年开始,铅的价格就从每吨4500元上涨到今年年初的每吨13000元;同时,金属镍的价格也从去年年底的每吨15万元左右,涨到现在的每吨30万元上下,翻了接近一番;此外,钴、天然锰粉、铜材、钢带、铜丝、锌粉等材料价格持续高价,而且未有价格松动的迹象。该消息是来源于广东检验部门的调研报告,这种飞速的上涨使他们也没有料到,因此也给商家带来了比较大的震撼和压力。

  电池的对外贸易有着其自身的特点,由于出口产品的售价向来是随合同签订而早已确定的事情,所以原材料涨价后电池售价却不能涨,结果出现了“出口越大,损失越多”的局面。给以出口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商家带来了灾难性的结果。

  另外,我国国内的电池材料生产企业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这样导致电池材料企业近年来积累率低、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加之国际大电池厂商在买方市场居于市场优势,国内电池企业举步维艰,一些传统出口大企业,不得不纷纷减少生产量和出口量,以求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化。

  出口退税被取消

  9月14日,国家

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新的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根据《通知》的规定: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的出口退税政策被取消,并将其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该《通知》一经发布,多数企业便对“取消电池的出口退税”感到突然和难以理解,一些企业认为,此项政策会导致他们利润空间大大缩小,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尤其市国际市场竞争力将遭削弱。企业忧心,大部分海外购货商会将选择目标转移到价格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

  统计显示,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增加约1个百分点。出口退税取消将加速电池行业的重新洗牌,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严重亏本,甚至面临倒闭。

  欧盟下达“回收令”

  欧盟今年5月2日通过电池指令草案,也在制约着广东电池的出口。

  指令规定,凡是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必须被回收;到20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据统计,目前广东约有出口电池企业100多家,集中分布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中山等地。2005年,广东检验检疫局(不含深圳、珠海)共检验检疫出口电池45000多批,货值15.3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约为6271批,货值1.3亿美元。

  银联信分析:

  近年来,我国电池行业在国家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我国已成为电池行业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各类电池的出口均出现过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的原材料价格飞速上涨、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和外国技术贸易壁垒已经逐渐对我国广东省近百个电池出口制造企业造成了打击,同时,各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显激烈。

  我们认为,现在每吨铅13000元和每吨镍30万元上的价格在短期之内只会有小范围的震荡而不会出现较大的跌幅,铜材、钢带、铜丝等必需的原材料也会保持在高价位;随着对人类对生存环境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欧盟这次下达“回收令”不会是一次单独的事件,日后新规则的出台将不会避免,“环保壁垒”一词将伴随我国电池制造和出口企业未来的日子。

  由此我们建议银行关注广东乃至全国的电池制造和出口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防范系统。

  [本文由银行联合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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