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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不断 铜加工行业雪上加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5:18 银行联合信息网

  摘要:我国分别于2005年12月9日和2006年9月15日两次颁布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有关措施的通知,力在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的范围。铜加工企业作为“两高一资”在一年之内两次遭受重击,如果第三次政策的调控的出台将使铜加工企业更加步履维艰,此外,铜价的不断上涨和替代品的出现,将给铜加工企业带来新的危机,我国铜加工企业的冬天就要来临。

  中国政府对铜加工贸易大规模的调控,在去年底开始到今年9月,已先后两次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调控。

  第一次,是200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商务部等八部委首次联合下发了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06年1月1日起,进口废铜或铜精矿,出口未锻轧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是我国铜企业参与国际原料市场竞争唯一能够利用的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政策。取消铜精矿及未锻轧铜进料加工政策以后,虽然短期内不会对国内铜市场造成太大影响,但国内铜生产企业将面临来自两个方面的经营风险,并削弱了我国铜冶炼企业在国际铜原料市场的竞争力。

  第二次,于2006年9月15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再次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此通知重申:取消有色金属及废料等资源型产品出口退税,这一部分商品在取消出口退税同时被列入禁止范围。

  本轮政策调控重点在于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品范围。将被列入“禁止类”的行业包括冶金、造纸、冶炼、酿造、炼油、重化;被列入“限制类”的行业包括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塑料等等。这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

纺织品、家具、塑料等行业在出口退税下调之后,将遭受的又一次重击。

  而如今,如果再出台政策,这将是国家第三次对铜加工贸易进行调控。据了解,在这样高密度地出台政策对铜加工贸易进行调控主要是出于国家贸易整体结构的考虑。

  因此,政府此次可能将延续前二轮出台的出口退税调整以及禁止加工类产品的政策,继续调低或取消“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产品和附加值低、出口量大、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品。

  银联信分析:

  行业经营成本上升:

  替代产品危及铜加工业。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字显示,2004年我国用于铜冶炼的投资达到30.5亿元,比上年增加90.6%。目前全国有在建、拟建铜冶炼项目18个,建设总能力205万吨,是2004年底的1.3倍。2007年底将形成近370万吨冶炼能力,也远超当年国内铜精矿预计保障能力和国际市场可能提供的铜精矿量。

  投资的增大刺激了铜价的飞速上升。2003年国际市场每吨铜平均价为14000元,2005年11月第三批国储铜成交价每吨已经涨到了38200元。可见,长期的高铜价将导致原料替代的不可逆转,使铜加工企业及铜冶炼行业的发展更加步履艰辛。

  铜价上涨,利润空间萎缩。去年国内精铜价格维持在每吨1万元—2万元,而今年年初以来价格一路从每吨7万元涨到最高每吨9万元。上周国内现货价格上涨1800元/吨,维持于68500元/吨的高位。在铜进口过程中,进口税、

增值税以及运输费用,再加上国内价格的上涨,抑制了消费的增长,为此很多铜加工的中小企业都因无利可图而停产。

  在铜精矿加工成电解铜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水、电、煤等资源,同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此,我国在一年之内两次进行政策调控,第三次政策的出台必将给“两高一资”企业带来又一次重击,我国铜加工企业风雨欲来。

  调控政策欲出行业雪上加霜:

  政策调控纷纷出击,铜加工企业冬天来临。按照我国目前的政策,加工贸易产品在从国外进口原材料时,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最终产品出口也不享受出口退税。但是被列入“禁止类”,就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规则进出口。此外,一般贸易商还可以享有较高的出口退税,但最新一轮调控后,出口退税已由13%降至5%,为所有产品中降低幅度最大的。如果国家再进一步扩大加工贸易的禁止范围,中国铜贸易商的冬天就真正来临了。因此,银联信建议银行适当减少对中小型铜加工企业的投资力度,以防行业风险。

  [本文由银行联合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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