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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当心大款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6:43 中国财经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近50%的贷款资金掌握在不到1%的大客户手中,而广大中小企业在融资道路上步履艰难。

  黄玫 俞懋峰

  据银监会统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近50%的贷款资金掌握在不到1%的大客户手中,平均每个大客户的贷款金额为5亿元左右。对此,专家指出,在“傍大款、垒大户”的惯性思维引导下,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向大客户高度集中,银行须提防经营结构严重失调、贷款信用风险高度集中的“大款陷阱”。

  大企业容易被“宠坏”中小企业依然融资难

  随着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贷款约束不断加强,银行贷款趋向谨慎。与此同时,银行的贷款集中风险日益突出。银行追求“高端客户”无可厚非,但同时要注意到高利润背后的高风险。部分大企业非理性发展,商业银行风险不断积聚,容易形成“大款陷阱”。

  2000年广东茂名腈纶破产项目,1990年开建时资本金仅有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7%,投资主要靠向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2003年,资产总额17亿多元的茂名腈纶项目负债总额达到23亿元,最终以1亿元拍卖,大量的银行贷款化为乌有。

  “受宠”的大企业容易被“宠坏”,最后由银行为大企业投资失误“买单”。2005年宣判的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冯明昌骗贷案,冯明昌曾获省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其控制的华光板材实业有限公司,号称“亚洲最大胶合板生产企业”。该案工商银行被骗贷超过亿元,多家银行被卷入。

  另一方面,广大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融资难”问题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尽管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二板市场、风险资本等渠道融资,但银行贷款仍然是最重要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而能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只占10%左右。这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形成了较大反差。

  警惕地方政府隐性不良干预

  银行界人士认为,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考核导向,是激励地方政府争夺银行金融资源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往往注重大企业、大项目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对大企业融资明帮暗助,而商业银行也在某种程度上顺应政府的意愿。而近几年在新的内外部环境下,地方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干预由显性转变为隐性。由于银行和企业对政府救助行为的心理预期和博弈应对,使资金在加速向大企业聚集,形成“大企业陷阱”。

  对于银行来说,为高端客户服务是获取高额利润的重要途径。根据经济学的“二八原理”,80%的资金掌握在20%的人手里。为大企业贷款的同时,可以获得这些大企业的存款,然后再为它们贷款,又开拓了新业务,一举两得。大笔的贷款能够带来规模收益,给一家大企业发放上亿元的贷款,风险评价程序一遍就可以,如果是发放给100家中小企业,那同样的程序要重复100遍,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依然是银行的薄弱环节。

  专家认为,在一些地方政府、银行“默契”的行为背后,是他们对“国家信用”的预期和透支。政府的隐含担保降低了争夺金融资源所应承担的风险,出现一个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缺乏诚信的怪圈。在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引发金融风险等多种考虑下,银行可以将金融风险最后转嫁给政府。

  建立和完善新型银政企关系

  在原来的旧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驱动金融机构不断为大企业供血,银行当了某些大企业的“人质”。目前

银行改革在快马加鞭,银行、政府、企业的关系需要重新梳理,新型的银政企关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首先,要加快政府体制改革,改革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方式。只有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政府主导的金融资源配置模式,确立公平、诚信的市场规则和法治环境,银行才能真正改进绩效,提高

竞争力

  其次,要加快

资本市场的培育,建立有效的行业和大型企业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的培育,完善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尽快形成企业、银行之外“第三方”力量。

  第三,重塑有利于风险管控的银企关系,加强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力度。银行放贷要真正做到本着重效益、重还贷能力、重信用关系的标准,改变以往“贷大、贷长、贷集中”的做法,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集中度风险,并通过风险管理理念、制度、机制以及技术方法上的创新,来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满足银行发展和整体风险控制要求。

  最后,完善法制建设,加大金融执法力度。要以立法的形式尽快建立所有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对信用档案的记录与移交、管理与评级、披露与使用、评级机构与被评单位的责任与权益作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一套使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必然付出代价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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