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银行业自由竞争与自主的双赢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2:22 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召集约30家外资银行,就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而这项条例引发了一些国外利益集团的异议。例如,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必须在中国注册,成为独立法人;而拒绝注册的外资银行只能从事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业务。”这种要求其实从去年“央行号召所有的外资银行在华机构纳入到中国的存款保护体系”就可以看出端倪。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政府兑现2007年银行业全面放开承诺的战略安排之一。

  实际上,设置这种看上去有点“歧视性”的条款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此前印度就是这样做的。外资银行在中国展业大多采用“分行”制,外币贷款客户大多是所在国的跨国企业群落,只不过银行跟踪该跨国企业在华业务而已。并且,银行利润会在利润管制期解除之后,汇到该外资银行总行。如果让外资银行继续以分行的形式进入人民币业务,则会为未来制造金融风险埋下伏笔。所以必须对这些外资银行的分行进行一定的“土著化”。

  举例来说,未来几年内中国的利率管制、尤其是

存款利率管制肯定要松动,如果外资银行以分行的形式进入,那么它们可以依托强大的总行资源,在吸纳储蓄方面做出比中资银行更多的优惠(来取代外资银行目前网点不足的劣势)。要知道,中国的广大中小储户是存款利率的敏感者,大量的储户将会流失。中资银行尽管近年来进行了很多的改革,但总的来说,“存款立行”依旧是不变的主题。而100万存款以上富人并不是存款利率的敏感者,所以
银监会
设置这样的“歧视性”条款是保护民族金融业的负责任行为,而不是对银行业开放和自由竞争思想的背叛。

  如何深度掌握经济自由思想?很多的时候不能靠书本、学派热情、直觉和信仰,而是靠观察和路径判断。如何真正破除银行业垄断和达成恰如其分的市场竞争状态,更多的需要一种流动的智慧和路径的判断,以及方法论所构造出来的改革序列。

  因为憎恨国内垄断,于是就为外资寻求更多的话语和利益,或者赞同向当权者“赎买”,并以为采用科斯式的交易,就可以推动改革。这种“次优”主义思想风行于自由主义学者和媒体群落之中。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从来不存在唯一性的“次优”。“次优”有大量的均衡点。但你为何选择这种“次优”而不是另一种“次优”?正确的方法是,我们不仅要警惕假借保护民族产业的既得利益者,同时也要反驳“次优”思想的爱好者。而守护正确的姿态需要微妙的平衡、漂亮的改革序列的手腕,聪明的制度设计以及未来路径的判断。

  如果要把目前的外资银行进行“利益学”上的归类的话,那么可以划分成3类。一类是附生型的。财务投资和分享股东利益是其核心策略。例如入股建行的汇丰银行和美洲银行。近日,美洲银行甚至容许建行用12.5亿美元来收购其在香港和澳门的网点(即美银亚洲),成为建行在香港的分行。建行香港分行的成立,可以控制和减弱建行因为

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建行上半年的汇兑净损失24.21亿元)。美洲银行出售行为可以提升建行的素质,并在未来美洲银行可以从股份上分享这一利益。

  第二类是竞争型。花旗银行就是这一代表。它不愿意成为四大行的股东是因为它不愿意充当股份稀少的配角地位。它有庞大的网点计划和全面发展计划。对于此类银行要控制和观望其行为。花旗银行在“广发行竞购”事件中的表现,比任何国外银行都富有侵略性。而第三是生态型的。它们的意义在于激活银行业的金融生态,例如一些小型合资银行,例如平安银行、德富泰银行、华一银行。

  这种利益学的划分无非是提供一种参考和思维:我们应该用不同的策略来达到和保卫银行业的自由竞争。用可控的变量来减弱不可控因素的冲击,从而实现自由经济信仰和国家独立自主的“双重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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