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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建议应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19:24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张纯一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政策性银行面临着传统业务日益萎缩、商业性贷款不断增加、业务发展逐步加快的新形势。在这种形势下,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一些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资金融入机制 目前,农发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面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及少量的企业存款。而要确保农发行的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大力筹集资金,改变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现状,实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一是建立资本金扩充机制。资本金是银行扩张规模和抵御风险的基础,所以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投入,按年定期增拨资本金。二是健全存款账户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管好开户企业的存款,加强财政性支农资金的管理,凡属农业政策性支农资金都应存入农业政策性银行并由其监督拨付。三是建立专项基金代理机制。凡是涉及农村的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专项农业发展基金等,应由农业政策性银行代理拨付。四是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要借鉴国外政策性银行的成功经验,将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存款存入农业政策性银行,再由其用于支持“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资金经营机制 由于政策、体制及历史原因,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资金管理方式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属于资金调拨管理,而目前国内外的商业银行早已没有了“资金调拨”概念,均高度重视内部资金经营。为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应按照现代银行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资金调配和内部有偿使用制度,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是完善信贷资金调控机制。首先要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农村经济形势,结合我行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确定年度信贷计划和经营规模。其次,要实行分类管理,对政策性贷款计划要及时安排、足额供应;对商业性信贷计划要按照与不良贷款下降率、贷款利息收回率、资产利润率挂钩的原则安排,使信贷计划真正起到调控信贷资金投向和优化资金配置的杠杆作用。二是建立内部资金有偿转移机制。要适应利率改革市场化要求,根据资金供求关系、综合平衡筹资成本、资金用途、期限和管理目标要求,适时调整内部资金价格,实行内部资金有偿供给。三是完善资金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拓展资金营运业务,积极争取开展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以提高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信贷准入机制 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国家是否对价格进行扶持这类短期性、救助性问题,而在于结构、基础、生产率等长期性、建设性问题。目前,农发行的业务范围仍然很小,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家应批准农发行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增加贷款投入,大力支持“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应将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支持范围。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形成一批高起点、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农业整个产业链。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加强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加工企业、其他农业企业和订单农业、公司+农户模式方面的信贷支持。要通过对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支持,使其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带动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进步。要通过“高含量科技工程”等改变农产品结构,促进加工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加速高新技术开发和运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四是大力支持优质传统信贷业务发展。农业政策性银行应继续支持原有优质的粮、棉、油收购企业发展,帮助其形成集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逐步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的稳定。 四、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的风险防控机制 近年来,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信贷风险日益增加,防范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价、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机制需要加强。一是建立依法防范风险机制。国家应尽快制定《农业政策性银行法》,把农发行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用法律手段保护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支持“三农”作用,增强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二是完善信贷风险防控机制。首先,应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和信贷资产质量评价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农业政策性信贷风险的监督、评估、预测和处理。其次,应建立商品销售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的信息系统数据库、分析资料库,结合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正确分析价格走势,及时发现并预警信贷风险。第三,应建立信贷风险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贷款调查评估、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责任制,将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成果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第四,应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审、贷、查三权分离的内控体系,强化对内部各岗位、各环节的检查监督,规范业务经营活动。三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首先,应健全利益补偿机制。对于为了满足保护农民利益或平抑市场物价、加强宏观调控等需要等政策性业务引发的亏损,国家财政应及时弥补。其次,健全信贷风险直补机制。开户企业在贷款前,必须筹集一定数额的贷款风险准备金,存入专用账户。一旦发生损失,先用贷款风险准备金弥补。第三,健全风险转移机制。要合理选择贷款方式,尽量减少信用放款,除政策性放款外,一律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确保信贷资产安全,促进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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