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良性互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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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5:04 证券日报 | |||||||||
崔晓黎 在日前举行的第九届科博会中国高新企业发展国际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强调,金融业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主席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要求,利用政策型金融政策,资本市场政策、保险政策、外汇政策等共同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
苏宁回顾到,近些年来,为改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1998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科技贷款投入总量,同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意见,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扶植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意见》199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贷的作用,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服务制的指导意见》,2005,银监会颁布《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这些这些政策对促进我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苏宁认为,我国处于转轨的时期,企业的投融资渠道狭窄,主要是银行贷款和上市;金融产品少,不能满足投资主体的需要。另外,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的金融系统主要是为国有大企业服务,以后金融系统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要不断地支持其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受到不少制约,苏宁认为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加以改变,金融业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主席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 苏宁指出,要利用政策型金融政策、资本市场政策、保险政策、外汇政策等共同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主要通过基金、贴息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科技产业;通过有利的金融增进商业银行对中小型企业的服务;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制订有效措施,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 苏宁要求金融业要以国际化的视野促进我国高新企业的发展,要更好地发挥金融对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的作用。同时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 苏宁指出,金融业要加大企业自身的改革,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能力。通过发展不同层次的市场功能,满足不同投融资主体的需要。同时通过基金的运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成长。加大对金融机构技术创新的支持和投入,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的自主创新,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另外,金融业也要通过不断完善金融机制和金融政策,有效引导金融机制,提高金融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