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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改革:政府金融与商业金融之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由政府控制金融还是由民间经营金融,由政府官员操纵金融还是由市场决定金融,反映了现代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分野政府对金融或货币流的平衡,主要靠政策引导,而不是直接参与。当政府包下了一切金融难题后,金融危机就会在政府失控时爆发

  何志成

  最近几天,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的改革方案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所谓“省域分拆”,农业银行将变成地方性银行的方案受到广泛质疑。日本道路行不通地方政府办银行是走老路

  在我看来,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奇思妙想”,多少有些日本“情结”的影子——我国银行的改革思路很多是从日本学来的。比如说全世界一直批判的日本“外汇管理法”,实际仍然是我国外汇管理模式的参照物,而日本浓重的地方(政府)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仍然被一些人喜好。

  实际上,由政府控制金融还是由民间经营金融,由政府官员操纵金融还是由市场决定金融,反映了现代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分野。而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抛弃的“政府办金融”思路之所以在一些设计者的头脑中相当顽固,除了对现代金融缺乏了解之外,利益之争,特别是中央与地方的利益之争不能不引起警惕:在中国,金融的诱惑力太大,谁都想拥有金融话语权,特别是那些希望分享金融资源的地方政府。

  若不信,请看与农业银行“省域分拆”方案相呼应的是,各省市成立地方银行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天津市建成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之后,希望效仿的省市众多,地方与中央的金融资源争夺战在各地普遍加速,许多地方政府希望设立自己说了算的地方性银行。当然,他们的理由冠冕堂皇。

  在西南的重庆,官方提出设立“三峡库区产业银行”,以缓解三峡库区的融资困难等问题;海南省在“海南发展银行”夭折后,又提出要组建一家新的地方商业银行;江西省则拿出由当地三个城市商业银行和七家城市信用社重组为“江西发展银行”的方案,还考虑进一步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成立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关于设立“东北地方银行”的构想再度被提起;在陕西,也顺势提出了“希望国家允许建立西部

开发银行”的议案。从全国范围看,目前至少有1/3的省区提出来或正在筹建地方银行。而在一些设计者看来,将原来属于中央政府管理的中国农业银行划归地方政府管理,正好满足了地方政府办银行的兴趣,这个思路既可以甩掉农业银行“坏账”多的包袱,又可以满足地方政府办银行的意愿,真可谓一举两得或“多赢”,而且它背后还有一面大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其实,这个思路完全是走老路,走歪路。这一场争夺金融资源的“战争”实质反映的是:尽管中央号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不少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仍然是资源推动型的发展观,有资源,掌控资源才能加快发展。而既往经验表明,这种思路有明显的利益性,就是通过金融和政府力量帮助企业获得廉价资金,并通过资金去掌握土地和项目,使自己这个“点”获得比别人更快的发展。但这样做的后果已有大量教训:即GDP虚增、利益向个别“点”上集中,银行坏账剧增、环境被破坏等。更严重的后果是:我们离全世界已经蓬勃兴起的现代金融浪潮越来越远。政府对金融平衡在于政策引导而非直接参与

  现代金融的特点之一是政府组织和官员远离金融,既不要金融机构的所有权,更不要经营权,对金融或货币流的平衡主要靠政策引导,而不是直接参与。为什么这样做?政府参与金融的危害极大。除了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之外,政府与金融关系“暧昧”最终会毁了金融。

  比方说,日本的金融体系就是“政府拥有”比例最高的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全球最大的金融机构——

邮政储蓄银行,每个县还平均有2.5家地方政府掌控的商业银行,其中超过3家地方银行的县有18个之多。由于历史原因,地方政府深深介入这些地方性银行,从选派经营者到直接安排贷款,结果是不良贷款越来越多,40%处于亏损状态。现在,日本政府不断发出坚决改革的声音,但反对者众多,因为利益已经化为选票,地方银行已经尾大不掉。

  日本政府希望改革的东西,我们一些人却想“复制”,这样的改革思路不仅是逆历史潮流,也违背了我们自己的改革方向。众所周知,国有银行改革的一个核心思路就是摆脱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银行的直接参与。由于中国确实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和金融资源向大城市倾斜的问题,我们在设计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方案时,已经不得已地选择了地方政府深度参与方式,这是无奈之举,并非改革良策,如果以这样的改革为蓝本去设计国有大银行如农业银行的改革,并让地方政府在改革后的农业银行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中央政府将不仅更难以控制(监管)地方金融,就是监管地方政府也难。

  所以,金融业的改革必须有一条底线:地方政府不得向股份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不得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可是,现在连国家银行都要交给地方政府了,底线失守,中国银监会刚刚发布的法令也成了一纸空文。按商业化方式办金融

  其实,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都应该远离金融,在金融业中的话语权越来越少才是走现代金融之路的方向。比如

汇率形成制度。我们从日本泊来的外汇监管制度,日本人早抛弃了——日本的《外汇法》已经全面修改,全世界的发达国家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都在尽量减少政府对外汇市场的干预。这不仅是金融自由和金融管制的概念之争,更是政府办金融还是商业办金融的道路之争。政府办金融的确可以解决一些眼前的难题,但它将遗下更多的难题,特别是当政府包下了一切金融难题后,金融危机就会在政府失控时爆发。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没有一个政府能够控制金融,越想控制反弹越大,这个反弹,就是危机,控制越深,危机越深。

  危机本来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源于经济周期性而出现的危机,解决的唯一办法不是控制它,而是分散它,由商人办金融的妙处就在这里,它会使风险不断地在“点”上显现,而“面”上则相对安全。所以,虽然在中国实现完全的金融民营化路程还远,但我们万万不能将这条正路预先堵死。正确的选择只能是:由真正的商人按商业化的方式办金融。(作者为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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