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依
近年来,银行对中间业务表现出的热情让人吃惊。之所以这样,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从金融市场的市场化进程看,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多以公司银行业务为主
要经营模式,以规模扩张和发展为目标,以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在收入结构中,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以上。但随着商业票据、债券市场的大力发展,尤其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其传统的信贷市场受到挤压,传统的公司银行经营模式受到很大冲击,可提供的金融资产比例不断下降,利差空间日渐缩小。从国际经验看,利差空间缩小是利率市场化的必然趋势。商业银行为了生存,必须大力开拓各种非利差业务,以增加收入。
从监管背景看,《新巴塞尔协议》实施后,我国金融监管强调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在这种监管背景下,商业银行必须主动调整风险偏好,科学配置各项不同风险权重的资产运用,摆脱单纯依靠扩大资产负债规模来实现利润增长的模式,以符合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低风险业务,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不运用或少运用银行资财、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代理、委托、担保和信息咨询等中间业务来获得丰厚的利润。
从国内外新型金融需求看,伴随我国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企业与个人的投资与消费趋于多元化,导致大量新兴金融需求的产生,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以适应、满足并推动这些需求。同时,我国经济日趋国际化引发国际投资、结算等领域跨国金融中介需求带来中间业务发展机遇。在经济和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国际业务特别是表外国际业务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
发展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自身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商业银行要实现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在产品和业务创新基础上,还必须加强经营理念、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首先,真正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战略,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到保证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真正确立中间业务作为三大业务支柱之一的战略地位。
其次,优化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按照市场导向重新考虑内部职能机构的设定,建立横跨各职能部门的专门管理机构(如委员会或联席会议)来负责组织、推动、协调和管理,统一负责制定全行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负责全行中间业务品种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推广,并做好中间业务的宣传介绍和市场营销,增强客户对中间业务的认知程度,使中间业务品种能够真正占领市场。
再次,要完善中间业务发展的考核奖励机制。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贡献度以及持续发展能力等作为各级行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单独设置客户经理中间业务贡献奖励权重,充分调动各级客户经理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建立良好有序的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奖励、评价及培训机制;在考核奖励上,要有赶超市场和政策的意识,通过针对性的引进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树立独具特色的品牌产品体系。
另外,完善中间业务收费的定价机制。通过主管机关的监管约束和行业的自律,通过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改变目前主要由监管机关定价的模式,最终过渡到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投入产出比和客户情况自主定价,由市场来决定,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逐步适应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为国内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要正确评价和有效防范中间业务风险,建立健全中间业务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度较高的担保性、融资性、衍生金融工具中间业务品种要做好客户的信用调查和评估,有效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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