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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混业经营:职业精英剖析香港百年经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 11:06 经济观察报

  特约记者 罗绮萍 主持 本报记者 陈宜飚

  香港报道

  中国内地的银行、证券及保险是分业经营的,而香港一直以来都采用混业经营的方法,金融业发展十分蓬勃,成为亚洲以至国际的金融中心。

  近期内地银行界要求混业经营或称综合经营的呼声愈来愈大,监管机构也开始逐步放宽有关限制,在这个时候,香港的百年经验特别可贵。为此,21世纪投资论坛特别邀请了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理部助理总裁蔡耀君先生(将于6月1日升任为金管局副总裁),集友银行副董事长吴亮星先生(1997至2004任香港第一及第二届立法会议员,目前为全国人大代表),里昂证券董事总经理、中国部研究主管李慧小姐,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陈家强教授对香港的经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总结,并对目前大陆银行界进行混业经营的条件和时机进行了探讨。或可为内地同业借鉴。

  从监管角度看香港混业经营

  《21世纪》:请各位先谈香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监管经验对内地有什么借鉴作用?

  蔡耀君:从监管角度看香港银行经营的经验,看内地的银行网络的发展要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香港的经验对他们有什么启示?香港银行一直以来其实都是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香港银行在证券业方面,在《证券及期货条例》通过以前都是可以经营证券业务,但他们当时是作为一个“获豁免交易商”的地位来经营的,这令市场上有一种误解,以为银行经营证券是豁免接受监管的,其实不是,这方面工作一直由金管局负责。制订《证券及期货条例》时为了改变公众这个错误的看法,所以现在我们银行要成为证监会注册机构,才可以进行证券业务。

  现时我们和证监会在监管方面的分工安排,是金管局对银行的所有业务,包括证券业务,作出前线的监管,我们在监管银行证券业务的时候,要求银行符合证监会发出的所有指引及条例。如果银行在业务上有什么违规的话,他们可能受到的惩罚跟其它证券商是同样的,比方说可以将他们的名称公开,也可以罚款。比方说他们证券方面的员工在个人操守方面有问题的,金管局可以要求银行把这个员工从证券员工名单上剔除。

  香港银行业在亚洲金融风暴以前,他们业务比较集中在一般银行业务,证券方面也有参与,但收入占整体银行收入比例不算高。不过在金融风暴以后,客户的贷款意愿比较低,所以现在我们香港银行一般的贷存比例平均是比较低的,只有52%至53%左右。存贷款息差一直在收窄,从 2000 年的2.14% 下降到去年底的1.65% ,下降速度很快。金管局会留意到这样的一个势头,也积极推动银行向一些收费、佣金业务方面拓展。佣金费用占银行的收入比例,在过去几年有增长,大概从5 年以前的17% 增加到去年底的23%。这样可以看到这里的经济调整过程中,银行业务多元化对银行业务方面是有帮助的,所以我们觉得这方面是应该支持推动的。

  世界有些国家的银行或金融业方面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内地是一个例子。以前在美国跟日本的银行也不可以经营证券的业务,过去几年管制已经放开了,所以现在美国和日本的银行都可以做证券业务,从这可以看到一个大趋势,银行可以混业经营。

  李慧:我插一句话,实际上不管是香港市场也好,国际市场也好,各个混业经营业务都非常成功的银行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现在香港的银行都为你提供多方面的业务,你到汇丰银行买一个基金,这个基金它只是代买的,当中有服务费用,但并不代表这个基金由它执行管理,香港是混业经营,但并不代表所有业务都由银行所治理,相对来说,香港银行的机动性会很强,因为它可以随意寻找市场中最好的服务提供者。

  陈家强:我们说银行业和其它的理财行业,包括证券、基金管理等行业,其监管目标各有不同,例如保险行业,能怎样把保险有效管理,证券行业的话,职业操守很重要,每一个行业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不同,银行业有不同的地位,银行是经济体中的中介机构,很多交易都是经银行运作,证券公司倒闭对其客户来说会造成很大损失,而银行倒闭的话,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很大,为什么银行的监管这么严格,就是因为其重要的中介角色。银行业监管的发展,美国于 1929 年经历金融风暴后,把银行和证券等行业分家,是因为当时发现两者一起做的话风险太大。后来其它国家都慢慢发觉,不可以完全把银行跟其它行业分开,因为人们需要各样的理财工具,例如买保险,于是又把银行和其它金融行业混合起来。从监管和风险管理两方面来看,都有不同的监管策略,混业或单独经营要视乎风险管理的成熟程度。

  《21世纪》:吴亮星副董事长在中南银行时期,有一位来自内地的办公室主任黄兰民先生,他花了五年时间向吴董学习,并对香港银行的经营特色,进行有系统的研究,写成《走进香港银行》及《香港商业银行服务之道》两本书,成为内地银行界学习香港经验必读之书,据说黄先生近期还会出版第三本书,吴董也提出不少意见,今天我们可以先听为快。

  吴亮星:关于混业经营,它的企业定位和经营策略得有一定的适应性,具体说,有下面三个要求:一个是客户需求 ,混业经营在香港的角度来看怎么说也是应当的,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的客户需要金融超级市场,即是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分业经营根本没办法留着你的客户,就是这点客户需求是放在第一位。

  第二是分业经营必须要有营运需求来配合。因为人力的培养跟原来人力如何适应新的业务,现在看起来是一个相当大的困难。所以看到银行界今天进一大批人,明天退一大批人,这一家银行可能是在增加传统金融服务,那一家是增加证券服务,今天增加一些业务,明天又可能卖掉一些,所以营运需求也按照混业经营来不断地改变,不断的人力培训、学习和更新。

  第三部分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监管需求。监管需求是针对产品风险,同时也针对机构风险。现在我们常常注意到员工是否有能力对某些风险高的产品,进行运作来服务客户,同时要看的是机构有没有存在自我风险。因为某些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会直接危害到这个机构的生存。未来可能最重要的挑战是管理人员,包括高中层人员。另外在制度上不断的更新建立,去防范机构的风险,因为如果机构风险出现的话,客户垮了,银行都垮了,整个都垮了,社会对金融机构的信任程度也会改变。

  内地混业经营条件尚未成熟

  《21世纪》:内地的国有银行将会陆续在境外上市,股东将由国家作为单一股东,变成有公众持股,其它非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也会出现公众持股愈来愈多的趋势,我们希望听听李小姐从投资者的角度,怎样看待内地银行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对于银行防范风险又有什么建议?

  李慧:内地经常谈及混业和专业经营,其实我觉得混业经营并不代表银行能够治理任何业务,在内地所谓混业经营是指证券、期货和各样的东西由我自己去做,但是实际上你在香港各个地方都看到,每一间公司如汇丰银行的核心业务是什么?其它国家银行都有混业经营,但并非如内地想象般什么业务都由银行自己去做,我觉得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作为特定的情况下,银行应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而这些服务是可以外包的。

  中国的银行正在体制转型,整个行业都在不成熟的阶段,我觉得现在在内地大规模实行混业经营,尤其是去治理所有业务,还是为时过早。银行要做什么业务,还是跟经营环境分不开的,因为内地行业包括银行业,还没有跟市场接轨。

  我来之前还跟我的上司聊有关民营企业的事情,他说有媒体最近做了一项调查,有关企业正面临的问题,我第一眼看到的是面对市场的问题,第二眼看到的是竞争人才的问题。就像我前阵前到温州看一些内地的企业和财团,人才当然是一个问题,还有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本身能否吸引到好人才;在内地很多大银行要从根本上改变它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在目前实际上是非常难。

  民营银行跟地方银行始终是一个家族生意,香港已经走过了这个家族银行的阶段,香港很多银行包括浙江银行和盐业银行都是内地的家族银行走过来,它们毕竟已有 100 年的历史,这一点是我们所没有的,在这个大的人力市场供应量,包括这种管理权、所有权的局限,包括非国有银行本身,也没有办法吸引最好的人才,现在连银行的本业是在市场上未必最有竞争力的前提下,混业经营只会造成进一步的风险。

  现时中国有很多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时候,再去做混业经营的话,就会像早期内地的证券行业一样,在人力资源和监管方面都未到位,反而会增加短期的风险。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内地的券商一般都说自己是混业经营,混业的意思是说期货、股票交易、研究、一级和二级市场等各样都做,但其实每个行业都有其专业知识,而且每个行业都需要付出很长时间去做,就像里昂证券,我是负责做二级市场,实际上的运作大家看上去与一级市场都是一样,但具体运作却是非常不同,我觉得在内地混业经营还是为时过早。

  蔡耀君:李小姐分析得很有道理,假如内地的银行要向混业经营前进的话,主要是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在管理有关方面的风险是否有充分的人手和经验?特别是中介业务的风险方面,很大程度有关银行员工的个人操守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在业务出现问题的话,对银行声誉方面风险也不少,比方来说香港大部分的银行经营证券业务都有透过互联网提供买卖服务,这样的一个系统的开发和增长怎样?操作的风险怎样控制?万一银行计算器系统突然出现问题,客户不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买卖,这里边牵涉的风险也不少。

  最后是监管方面,不同的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监管业务方面如何合作,这也是需要探讨。

  陈家强:刚才李小姐总结得很好,混业经营与否视乎市场环境,如果银行是有基金管理的业务,就从基金管理的方向去控制它的风险和监管,应该让银行有机动性。国际上有许多银行都是混业经营的,法国和欧洲的银行都是这么做的,美国的银行业务有分有混。

  蔡总刚说过监管问题,我现在谈谈行业的经营问题,管理银行与管理基金、保险很不同,银行本身如果有做保险业务的话,要有一定的规模,因为做这些行业规模很重要,证券也是,投资银行也是。银行能否什么业务都做,视乎其监管能力,近十多年来,银行业有很多合并和分拆,但还未清楚商业银行,有投资银行、保险业务的是否有绝对优势,合并之后的公司也可能会闹着要分拆,所以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和规模,不可盲目合并。

  银行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分销渠道,因为他们有很多分行,给顾客一个超级市场的概念,它会卖保险、基金,但它不一定要自己做所有业务,可以外包自己的产品,那监管方面可以容易许多。银行要充分利用其分销渠道,香港的银行以往是做单纯的银行业务,如贷款和按揭,现在银行做很多个人理财,因此在培训方面非常不同。不止在管理方面,还需要人才推销银行的产品,因此内地方面应着重培训每个员工。

  具体业务中的经营经验

  《21世纪》:国有商业银行会与外资开设合资基金公司,李小姐认为投资银行可以提供什么专业意见和扮演什么角色﹖

  李慧:严格来说投资银行与零售银行是很不同业务,其业务、经营模式、人力资源分配等各方面都不一样,零售银行更需要的是综合管理和销售渠道。

  商业银行则为公司及其它客户提供服务,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混业经营,这个不能脱离中国市场发展阶段的一些问题,在专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不存在的前提下,中国的银行业在发展阶段,从资金角度等各方面,较现实来说,只能走混业经营路。

  要真正做到混业经营和分业管理,而且是绝对独立的管理机构,这个跟两种业务是没有关系的。实际上一个大的控股公司,下面的经营本身是不发生联系,里昂证券在法国巴黎的银行只有一个人,它的运作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若你能到这样绝对独立的经营,那么尽管在一个大的控股公司下,本质上跟分业经营没有区别。在国内包括大的券商也好,在中国现在的经营和资本环境下,我觉得在财力、人力和市场吸引力也只能维持现有的地位,若能真正做到像内地大型的投行那样,真的能够做到相对独立,内地也有成功的例子,像金融控股公司,有外资的股份,也有投行的股份。若银行能做到经营和运作上做到独立,我相信是非常好的事情。

  蔡耀君:混业经营指同一个机构,例如银行,同时可以经营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业务,或者像李小姐刚才介绍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一间公司下面成立不同的机构,各机构做一门业务,但假如由不同的机构去做便是分业。每一间公司做一种业务,受到不同监管机构监管,但这会引起究竟哪一个监管机构最终会负起整个集团的监管责任的问题,因为每一间公司独立看起来很健康,但会否整个集团加起来财政上会出现问题呢?因此整个集团会有一个综合监管的矛盾。香港的混业经营是集中于一个机构,如某一间银行,它做银行、证券和保险,但同时是中介机构,作为中介角色影响银行财政的几率不高,因为银行没有坐盘,只是在买卖中间收取费用,所以它在财政上的风险不高。

  刚才吴董说,中介机构主要有运作风险,我觉得内地要发展混业经营的话,也是从中介角色作为出发点。若银行自己可以操盘,因为他可以从客户收取很多资金,银行的财力很厉害,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会比较大,而银行所冒的风险亦较高。香港的银行可以用一部分的资金投进股票市场,但是我们在银行条例方面有很严格的规定,就是投资金额不能超过银行总资本金的25%。

  《21世纪》:你有没有一个数据显示,银行一般用多少资金操盘﹖

  蔡耀君:香港银行很久以前已经开始操盘,它们找一些优质的股票,在低价时买入,买入以后再也不动,不会每天做买卖,可能有一小部分每日做交易,但占资本金很小部分,在这方面,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一定要做好,若银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作为监管机构的会比较轻松。

  其实银行业对风险管理的素质自1980年代中期开始提升了许多,这个我觉得很好,因为是银行管理层自动自觉去了解,我们也在监管方做很多工作,例如我们每月有定期的报表,如证券投资方面的数字,我们会看银行增加投资了什么股票,进而拿一些数据再了解。又例如某间银行的风险很高,我们会主动跟银行联络,看如何处理相关的风险,这些工作要双方配合。

  李慧:我觉得现时内地很多银行连本业都没有做好,内部问题还没解决便谈混业经营,好像多增加一个业务单元,便会带来盈利增长,这是没可能的。混业经营很难解决现时中国银行的问题,更可能增加风险。

  例如我可以在汇丰银行买基金,未必代表汇丰的资产管理业务与她的银行业务同样出色,她只是代理一些基金。像早期法国的银行,她们都倾向自营多种业务,但这些银行当中,有哪些在各项业务中做得比较顶尖?可以说是没有。这样又分又合的,实际上做得反而不如分业经营的美国机构。

  实际监管经验与风险比较

  《21世纪》:陈教授专长研究风险管理,你怎样看香港与内地的商业环境及潜在风险的分别?

  陈家强:香港监管的环境比较紧,传统上香港银行经营上也比较保守,自律性比较强,例如香港银行借贷对抵押品特别重视,所以香港银行主要面对利率风险及市场风险。银行业务更多元化的时候,监管难度便更大,例如银行会将资金投放在债券市场,风险便多元化了,例如还会加上汇率的风险,至于衍生工具的出现,令监管者面对更大的挑战,我们需要大量明白市场情况的管理者及监管者,一次错误使用衍生工具,往往会令银行面对巨大亏损。

  对于内地银行来说,利率风险及市场风险,远不如操作风险高,特别是现时银行仍要承担一些政策性贷款,没有足够的抵押品。所以管理者的素质十分重要,因为银行业务涉及巨大金额,引诱很大,除了在制度及法律上加强监管以外,要建立银行从业员的专业精神,同时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另外监管者素质及能力也十分重要,这也与能否建立合理薪酬制度息息相关。

  《21世纪》:刚才蔡总说香港银行自营证券的比例远低于总资本金的25%,为何他们这么自律﹖为何很少出现隐藏的操盘业务。如果同样的制度在内地,内地银行会否将把25%的资本金全数投入股票市场?人员操守风险会否更大?香港的银行为何会如实向金管局报告坐盘的情况?在内地往往是在出事之后,才知道有关机构坐盘已经超过其承担能力。

  吴亮星:这与薪酬待遇也有一定的关系,用哪一种人便会产生哪一种效果。内地陆续出现一些违规事件,显示这是一个值得找办法治标治本的问题。其实所有问题都来自用人的问题,很不幸连我们自己的机构中银香港都有一把手高层出问题。我在这集团工作了38年,经历过不同时代派来的人。我是60年代加入集团,以前很少出事,到近年才出现这些问题,这可能是薪酬待遇的问题,但我个人认为是道德操守方面长期积累的问题。当我回看这几位出现问题的高层人士,他们在较早时期的表现有些在国外分枝机构时都不太理想,甚至可能有弱点。但后来升迁到某些高位时,他们较早时的不理想表现就被抹去了。甚至自外国带回所谓“金牌dealer”的奖牌。

  这会令他们觉得犯错误的机会成本很低,只要成功做一两票大的,便可以在短时间内为他们牟取利益。香港整体来说,已经有上了轨道的薪酬制度,管理层会觉得必须遵守的相关条例,我做了这行业几十年,第一是不要败坏我的名声,第二是我的薪酬待遇已经是足够了,没有必要这样子冒风险,不会有豁出去的念头。所以我认为“人事制度”是目前大型银行转型要面对的问题。

  人事管理是很重要的问题,汇丰银行买了交通银行约20%的股权,如果能由汇丰控制人事方面的选择,这未必是坏事汇丰中国业务总裁叶迪奇5月9日起出任交通银行副行长。现在的矛盾是,如果国家仍占银行50%以上的股权,没理由让一间占如此少股权的外资公司控制人事管理。目前我正密切注视汇丰派人到交银后的改变和效果,这是一个颇大胆的尝试,可能从中看到中资银行未来的走向。

  我并不担心己上了轨道的香港银行不够自律,廉政公署基本上可以杜绝同类型事件,许多渠道可以阻止,相信未来由专业独立人士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之效果能慢慢看得见,有独立渠道让员工投诉,将有监管作用。不过最重要的是自律,如果人连自律也不能,就是街上布满警察也起不了作用。

  《21世纪》:香港银行的模式是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金管局与不同监管机构的联系和通讯是怎样﹖

  蔡耀君:风险控制主要视乎银行的政策、内部控制和架构。当一家银行决定买卖一只股票的时候,并非单单行长决定,下级就遵守其指示,还有一个决策的过程,董事局是银行一个最高的决策机构,会考虑到银行承受风险的程度的不同,有些银行可承受较大风险,有些会较小。一般来说,华资银行比较保守,不会涉及太多高风险的业务,当然现在愈来愈多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但香港的中小型银行的风险一般都是较低的。

  内地的银行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化,自从银监会成立,已做大量的工作,像最近处理了两家国有银行的股份制问题,基本上改善了其资产素质,资本比率亦符合国际的要求,同时成立了董事会等等。其改革势头和方向都十分正确,问题在于其效果是否能达到理想,架构上仍有问题,比如像高层的任命等。

  香港银行的董事局会聘任专业人士来担任银行行长和副行长,重要部门的领导都要获董事局批准,还要经过聘用小组的审批,符合要求才获录用。香港的公司法内没有一个所谓的法定代表人,所有人无论在什么岗位,只要犯错都要负责。公司的责任是若有赔偿便要负责,个人上就要视乎事件需怎样处理,一般公司会把员工解雇,若干涉到操守上的问题,如贪污和违规的话,就由法律上解决。

  《21世纪》:金融管理局对高层员工有审批权,这与中国银监会比较又怎样?金管局对银行高层审批实际影响力有多大﹖

  吴亮星:影响是有的,银监会所起的作用是最后的,在法理上是最后,银监会是否接受还得看银行的内部程序,这和金管局差不多。分别是大家掌握什么资料去审核呢?若这个人中间有一些不恰当的纪录,是否可以遮盖呢?香港市场非常公开和透明,媒体又发达,但内地的监管机构与香港的处理手法可能不同,一些人在内地银行晋升到某些职位,银监会要查证他们的资料便有一定困难,特别是有关于操守方面的资料不足,我觉得银监会未来在这方面应有待改善。

  《21世纪》:金管局有没有一些个案是不批准有关银行高层的任命申请﹖

  蔡耀君:处理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审批时,我们有所谓的“黑材料”,知道那人有什么犯事纪录,或其它操守的问题,我们当然不会批,但你一般很少会遇到这么明显的个案,若非这样,我们可以什么原因拒绝申请人的申请呢﹖以一般学历和经验来计,都不难满足要求,但操守就很难知道,因为没有人明说自己是忠或者奸的。我们会向有关机构取得申请人之纪录,包括公司和证监会等,若是外国人的话会向外国的监管机构取得。但也不能说我们批准之后就成了,若某管理层人士其后工作不恰当,如犯刑事、贪污等,我们可以把他除名。

  如有些没有那么严重的情况,如果只涉及违规的话,如混业经营的时候做“老鼠仓”(扒头交易),即某大客要以大量资金买股票,那你知道客户以这么多资金买股票,那股票一定升,就先一步买入该股票,我们便会把之前给予的批准撤回。但这很大程度上要在体制上做到自律,内部监控要做得好,例如香港银行其实受到多重监察的,内部要向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定期向董事长解释工作报告,加上内部审核,其实全年365天都应在不同部门做审核,每个部门都要互相监察,再由会计师核数监察。

  银行财务报告的披露很重要,这些披露经审核后是正确的话,是市场无形的监察能力。这十分重要,如我们要求银行披露其不良贷款之比率,这报告一出,所有银行的行政总裁会立即比较自己的不良贷款之比率,例如行内现在是平均2.4%,突然有一间银行是6%,你猜那位行政总裁公布数据以后会怎样?市场力量会推动机构改善素质。因此内地银行要在体制上加强问责性和内部监控,使其更专业。

  吴亮星:内地要进行混业经营,银行业还未够成熟,内地的人力和诚信仍要强化,这是风险堵截的第一关,与客户间更要相互教育,客户要知道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万一处理不当的时候,会面对多大的风险。香港也有些经验教训,有一只太阳基金,卖完之后客户的钱全不见了,投资者以为透过大银行买基金一定不会出事,不知道银行只是基金的代理人。何况内地市民对金融的知识更少,银行因而除了教育员工,还要教育客户。

  香港银行之间有一个指标,但内地银行监管仍可继续完善,分析和评估机构现有的情况和发展情况,发展出一套指标让业界跟从和改善,这个风险指标必须有不同的准则,因为混业经营有不同的投资项目,不论在内地和香港都需要提高,让客户知道银行的管理指数,银行间自然会有压力,相对提高素质。

  (特约记者洪馥怡、见习记者苏曼诗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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